看著孩子小小的身影,輕輕的說了一句:
“給你起個名,就叫小子吧。”
女人大概就是隨口那麼一說,她一定想不到,這個名字,那孩子竟然用了一輩子。
從那一天起,孩子有了名字,叫小子。
就這樣吧,日子一天天過去了,孩子每天都好吃好喝的,做點家務之類的,在院子裏跑來跑去,更多的時間就坐在旁邊看著女人刺繡,做旗袍。
女人的手巧,做的旗袍都是高檔貨,價值不菲,很受闊太太們喜歡,所以生活還算是闊綽。
一晃個把月,孩子身上的傷基本上都好了,隻是嘴邊有一道傷疤太深了,消不掉,大概會永遠的留在嘴邊了。
女人心裏邊挺不高興的,心說啊,本來就醜,還破了相,真是晦氣。
心裏是這麼想,卻也沒真的嫌棄這孩子。
孩子自己倒是不以為然,其實每一次想起來這個疤痕,還挺高興的,
他頂小的時候,有一次餓過了頭,去跟大戶人家的狗搶飯吃,孩子倒也是厲害,也許是大戶人家的狗太廢物,反正是打不過孩子,讓孩子把飯給搶到了。
當時吧,他被大戶人家的家丁給發現了,畢竟是個孩子,沒跑掉,被幾個家丁好一頓打,
為了懲罰孩子,惡劣的家丁用刀子在孩子的嘴邊狠狠地劃了一道,說是給他長個記性,呸,不過是欺負弱小罷了。
不過孩子還真沒往心裏去,隻是覺得,馬家狗的飯還挺好吃,有肉,有雞蛋……
一九四六年之前啊,沒有了爸爸和媽媽的孩子,能活下去,已經很不容易了。
孩子什麼也不挑,活下去,就好。
是吧,女人確實有叫孩子小畜生,狗東西,但是卻從來沒有把孩子當狗養。
吃穿一點兒也不短著孩子,還教孩子讀書,寫字,毛筆,鋼筆都教。
隻是孩子基礎太差了,教了好幾天才學會握筆,寫的字也跟狗爬的一樣。
惹得女人翻了個白眼罵了一句:
“畜生就是畜生,笨的要死。”
孩子被罵的委屈極了,好幾次眼淚都在眼睛裏邊打轉,曾經快要餓死,被人欺負也沒流過眼淚。
孩子倒也堅韌,邊委屈邊練字,為了討女人開心。
孩子,嗯,現在應該叫小子,在小子練字的時候,女人習慣性的把那台西洋來的唱片機打開,放著音樂,那個時候,女人大部分放的是周旋白光李蘭香,也有少數時候放著西洋樂,
小子是聽不太懂,隻是覺得,好聽,好聽而已。
又過了一段時間,小子的書讀的有了些起色,字也方正了許多,總是得意洋洋的看著女人,總算沒讓女人把他當做一個啞巴,
那一段日子,大概是小子一生中最快樂的時光了。
大廳中,曉老爺子握著銀煙槍,眼神迷離的說著,
汪清一就在一旁聽著,他是一個優秀的聽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