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平安客棧這一路上,都騎著白玉麒麟。赤狐在旁邊不斷的用身體碰撞著白玉麒麟。說來也怪,對於這赤裸裸的挑釁,白玉麒麟根本就不予理睬,好像不屑一顧的樣子。
趙宇回來的時候,讓吳飛也跟著過來了。因為有些事情需要交代他們。辭別顏良和甄逸,帶著荀彧、趙全和吳飛,並叫上趙安一起進入自己的房間。把清月介紹給荀彧和吳飛,二人立即口稱“主母”。介紹完畢,清月緩慢的走進裏間。留下幾人在外間商議事情。
先商議的是草原馬場之事。最終定下來幾件事情:1、草原馬場的掌櫃以吳飛為主,趙全為輔,兩人分工合作。吳飛負責草原馬場經營和日常等全麵工作,趙全主要負責護送和聯絡狼山工作。2、草原馬場自此雖為賣馬,更重買馬。無論何地但有好馬,竭力購買,買回後立即運往狼山。狼山在購進價上加一成予以支付。馬以十萬錢市場價為標準。十萬錢以上皆運走,十萬錢以下皆賣出。3、搜羅懂馬、愛馬或善騎能射之人。皆以其收入的十倍予以邀請。4、無論何時何地遇到逃難大量的流民,告之去冀州常山國找趙宇。5、無論何時何地遇到孤兒均無條件收留。隨同馬匹一起護送至狼山。6、無論何時何地遇到老弱病殘孕,皆給予盡可能的支持。7、無論何時何地遇到落難的名士豪傑,皆贈予一金,並轉告可去冀州常山國找趙宇。8、招收忠誠義士百名,守護草原馬場,秩比二百石(即月奉二十七斛,相當於將軍部曲中屯長的收入)。9、草原馬場的所有財產記趙宇名下。吳飛投入部分歲時可取本金,未取出部分年底可分紅(草原馬場中除去馬匹的其他固定資產作一萬金給吳飛,吳飛說什麼都不要。沒辦法隻好算作入股,年底分紅)。10、草原馬場的總資產為六萬金,其中羈押在右扶風的千餘匹馬為一萬金(這個價格是吳飛定下來的,千餘匹好馬作價一萬金,合起來均價隻有十萬錢,估計吳飛虧了不少。本來他還想把這千餘匹馬作為進獻之禮呢!),固定資產一萬金,吳飛另投入一萬金(今日買著三百多匹馬,用了兩萬金。吳飛拿出一萬金又投入草原馬場)。趙宇投入三萬金,後日到賬(後天是袁家付另外五萬金的日子)。11、草原馬場的資金趙全有動用三成總資產的權利,吳飛有動用六成總資產的權利,趙宇擁有十成的權利。其他人未經趙宇授權,均不可動用。12、所有的救助、贈予和收留孤兒費用皆由狼山總部出。以每個月五百金為標準。不足時,第二個月補齊;有餘時,自動計入第二個。
這些隻是大綱性的條款,具體細節不再贅述。經過一個多時辰的商議,終於搞定馬場的事情。吳飛和趙全回草原馬場,趙安下去安排饗食。留下荀彧和趙宇在外間商議買官之事。原本趙宇打算買一個刺史,但經荀彧解釋,根本不是趙宇想當然認為的州牧,一個州的行政長官。
刺史是中央在每個州設立專職監察地方的官員,沒有固定的治所,每年八月巡視所轄區域,考察吏治、獎懲官吏、決斷冤獄。所以刺史主要的職責就是監察,不但監察官員,還監察民眾。當然還有一些其他權利,如決斷冤獄,舉薦人才,教化民眾,移風易俗,鎮壓暴動,傳達中央命令等。這些職權對於趙宇來說,根本不是他想要的。他想要的是州牧那種職權,但那要等到中平五年(即188年)十一月劉焉提議改州牧才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