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自身的浮躁,我們經常在未做充分了解之前,便對一些事情輕率地做出結論。為何不回頭多看一眼?或許事實與我們的結論截然相反。
有一回,一位老人對我講:我年輕時自以為了不起,那時我打算寫本書,為了在書中加進點“地方色彩”,就利用假期出去尋找。我要在那些窮困潦倒、懶懶散散混日子的人們中找一個主人公,我相信在那兒可以找到這種人。
一點不差,有一天我找到了這麼個地方,那兒是一個荒涼破落的莊園,最令人激動的是,我想象中的那種懶散混日子的味兒也找到了——一個滿臉胡須的老人,穿著一件褐色的工作服,坐在一把椅子上為一塊馬鈴薯地鋤草,在他的身後是一間沒有油漆的小木棚。
我轉身回家,恨不得立刻就坐在打字機前。而當我繞過木棚在泥濘的路上拐彎時,又從另一個角度朝老人望了一眼,這時我下意識地突然停住了腳步。原來,從這一邊看過去,我發現老人椅邊靠著一副殘疾人的拐杖,有一條褲腿空蕩蕩地直垂到地麵上。頓時,那位剛才我還認為是好吃懶做混日子的人物,一下子成了一個百折不撓的英雄形象了。
從那以後,我再也不敢對一個隻見過一麵或聊上幾句的人,輕易下判斷或做結論了。
感謝上帝讓我回頭又看了一眼。
很多時候,我們眼睛所看到的,未必就是真實;我們耳朵所聽到的,未必就是事實。做人不可太武斷,對人對事我們不妨多看幾眼,多思考幾次,多了解一些。要知道,用心去解讀,你才能夠得到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