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覆謙是唐朝前期出名的才子,年少時就聰明好學,7歲就讀書破萬卷,9歲就能寫出一手漂亮的文章來。
由於馮覆謙才幹卓著,人品極佳,口碑很好,被唐中央政府任命為管城縣縣尉。後來因為為病逝的母親守喪,而轉任河北縣尉。馮覆謙有位老部下叫張懷道,官任河陽尉。他聽說覆謙到河北任職,就托人捎信一封,感謝他昔日的提攜之恩,並送來一枚精美的銅鏡。
馮覆謙收到後,把縣衙上下的官吏全部召集起來,將銅鏡展示給大家,大家都誇這枚銅鏡做工精美,實在珍貴,但是都不明白縣尉準備做什麼。馮覆謙神色凝重地對縣吏們說:“這是我過去一個老部下送給我的,按照章程,我不追究此事。但是,我居官任職,有俸祿為生,怎麼能私自接受別人的禮物呢?”大家麵麵相覷,覺得縣尉也未免太固執了。馮覆謙接著說:“清水見底,明鏡照心,我任縣尉,若貪汙受賄,天理難容!”當即派人把銅鏡歸還給了原主。
馮覆謙果然遵守了他的誓言,一生為官清廉,從來沒有收受賄賂,還以自己的實際行動把這股清廉之風帶到了他所到之處。
修身點撥
“清水見底,明鏡照心”。有人送馮覆謙以銅鏡,他就趁機拿這枚銅鏡做教材,既表明了自己廉潔奉公的決心,也號召大家不要貪贓枉法,盤剝百姓,欺騙朝廷。
如果為官者能夠做到連一麵銅鏡也不接受的話,必能以實際行動彰顯自己的高風亮節,也能帶動身邊的人,從而形成良好的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