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點滴回憶(2)(1 / 1)

林香隱居在深山裏。

這是她一直想過的生活,她喜歡安靜、幹淨、自由的生活,大自然能夠給她更多的生命力,她成功當上作家之後,也成功簽約了幾家影視公司,作品很受歡迎,大賣,加上養父母臨終前留給自己的遺產,攢夠了錢到深山裏去選地建房……

開發商的老板指著濃鬱的森林說:“買這塊吧!這塊風水好!”

她說:“你瞎了嗎?這麼好的林子,你要毀掉?!”

開發商算是徹底領教了林香的脾氣,雖然心裏不舒服,但絕對不會跟錢過不去,笑著詢問……

林香說:“山背後那塊荒地幹什麼用的?”

“哦!那裏……好像要建個什麼廠吧!我馬上幫您問問!”他拿出了手機……

“不用問了,就買它,你幫我去辦,錢一分不少你。”

“好好好!那四周的林子要不要鏟平給您做個人工花園?”

林香厭惡地看了他一眼,一字一句道:“除了那塊荒地蓋了房以外,旁邊的一草一木你都別給我動。”

“哦是是是!”他忙拿出了一疊文件,“那這路……”

“能通小車就行,盡量往草地上過,不要砍一棵樹。”

“好好好!那麻煩您在這兒簽個字!”

林香簽了字,半年後,她住進了山隱別墅。

林香有輕微的潔癖,雖然沒有明說,但這四個朋友是多少能夠感覺到的,何況她整天宅在家裏忙她的小說,所以基本上屬於應酬之類的聚會,朋友們都不會叫她出來,更何況她現在搬到了山裏。

隻有等穆家明讀研過程中每年兩次的學校假期,大家才會聚到一起。

今年,很多事情發生了改變……

薛靜比其他幾個人有更多的機會和魏霖俊在一塊兒玩,正因為如此,她漸漸發現這個人太過於低劣,不能做朋友,或者說,魏霖俊的人生價值觀跟他們不是一路。以前在北京的時候,穆家明比較忙,溫末嫻又在深圳,林香也還不太敢打擾,所以她會經常給魏霖俊打電話,疏解一些生活或工作上的不快,算是一種精神支柱。可她漸漸發現……

魏霖俊非常吝嗇,吝嗇得有點不像樣。他並不是舍不得花錢,隻是對於要在別人身上花錢顯得很是煩躁,其實這沒有什麼,自己掙的錢確實有理由不花在別人身上,但是,對這個“別人”的定義,我們每一個人是不一樣的。不僅如此,他的人格素養也……按照薛靜的話說就是“太差”或者“沒有”。

2009年“十一”放假時,魏霖俊和溫末嫻相約北京遊,穆家明和薛靜碰巧比較忙,隻有晚上的時間相聚。穆家明找了個朋友楚天加上薛靜三人去接機,他們早已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給兩人找了個酒店住宿。因為魏霖俊喜歡的是男人,所以溫末嫻並不介意和他住同一間房。

在前台開房間的時候,一聽到溫末嫻說住一間可以兩個人AA製,節省一點錢時,魏霖俊說到:“我不要和你住一間!我要一個人住!”

其他三個人不可思議地看著他,都在努力接受著那一句話是他說的。這就是對一個人由不了解到了解時初步會產生的驚異,但這種驚異是驚喜還是驚詫就因人而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