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槍擊棕熊(1 / 2)

憤怒的棕熊,它奔跑的速度要比辛西婭跑的快多了!

眼看著再有十幾米,辛西婭就會被棕熊撲到了!在危急時刻,距離棕熊近的浩二立刻舉槍射擊。緊張的原因吧,沒有一槍斃命,子彈打到了棕熊的肩部,擊穿。這下更加惱怒了棕熊,它不但沒有倒下,反而更瘋狂地向辛西亞撲來。

危機之中伊凡朝棕熊的頭部補了兩槍,那頭龐然大物才倒晃悠了兩下,慢慢地倒了,不動了。

新西亞倒是安全了,可是,棕熊被擊斃了,還有那三隻幼熊沒了它們的媽媽!它們還沒有過哺乳期呢!怎麼辦?

伊凡他們三個人回頭觀望原來的觀察位置,見幾個幼熊像沒事兒似的圍攏在設備周圍嬉鬧著,其中的一個先是聞了聞三腳架,接下來一掌將鏡頭擊倒在地,並對著相機跳上跳下,進行蹂躪。

伊凡和辛西婭心事重重,慢慢地靠近了那隻龐然大物般的母熊。伊凡蹲下身觀察,辛西婭陡然按住伊凡伸手想去摸摸棕熊傷口的手,她說:

“不要碰,無緣無故擊斃受保護的野生動物,要觸犯法律的。保護好現場,好證明我們是在危急時刻自衛的。”

伊凡問辛西婭:

“如果我們,就讓這些幼熊自己在森林裏自生自滅,會有什麼後果?“

辛西婭慘痛地說道:

“那他們過不了幾天,不是餓死了就是被豺狼或更凶猛的野獸吃掉。現在,我們隻能把幼熊帶回去報案,交給動物保護部門人工飼養,再讓有關部門來勘查現場,審理裁定擊殺野生動物事件。恐怕,我們都得局裏幾個小時呢。”

伊凡咳聲歎氣,說:

“幸好,他們還有個生存希望,要不然,我們的任務真是太不完美了,負罪的感覺太強烈了。”

“你們是為了救我,這是合法的自衛。”辛西婭也很難過。

“辛西婭,跟你一樣,我很心疼這三隻幼熊...”

神不知鬼不覺地,浩二此時卻返回了原來他們的偵查現場,他察看到,被幼熊蹂躪過的觀瞄裝備鏡頭的遮光罩帶著幾道抓痕,鏡頭前麵也有一個明顯的熊鼻子吻過的印,部分機器表麵有明顯的咬痕,其他則無大礙。

浩二試了一下設備,驚奇的,經過灰熊蹂躪的設備工作依然一切正常。

當伊凡和辛西婭回來,發現了事發現場已經被浩二給嚴重破壞了,辛西婭幾乎是吹胡子瞪眼睛的,怒上心頭,氣的是說不出話來,急的團團亂轉。

伊凡趕快讓浩二盡量把設備放回原來的位置,盡可能減少證物被被移動的程度。他說:

“你這一亂動,本來證明我們擊殺棕熊是自衛行為的證物,叫你都給破壞了。”

浩二不理解,他反問:

“還用什麼證物啊!這不都是有證人嗎!”

辛西婭忿忿地說:

“可你不清楚,我們是一起的,關係之間是關聯人,證據力不夠的啊!”

浩二一聽愣住了:

“怎麼還有這一說... ...那怎麼辦?”

伊凡說:

“隻能實話實說了。”

“可你知道,這會影響我們任務的進度呀!”

... ...

棕熊是受保護的野生動物,不可當獵物打。法律規定,隻有遭遇棕熊主動攻擊時才可以開槍自衛。

而當地法律又規定,一個人可以名正言順地使用武力自衛,但是要有合理理由相信非法的威脅,沒有義務先撤退。“不退讓法”是一條“公民自衛法”。其含義是,如果有侵害你或對你的生命安全有威脅行為存在,而公共權力又不能予以你應有的保護,那麼你就有權利進行反抗,保衛自己的權利,尤其是涉及人的生命安全的時候。

今次,浩二和伊凡槍擊受保護的野生瀕危動物棕熊,得根據“不退讓法”的規定可定義,應該是“自我防衛”或“堅守陣地”,才使用了致命的武力,射殺了正在極端威脅辛西婭生命安全的棕熊。

所以,經過審理,法律必定可以對使用致命武力的人將免除刑事指控。

然而,不是簡單地靠當事人自己自我判斷這個事件,就可以了事兒。這是個事件,必須經過合法的程序,經由涉事管轄法院審理,對當事人所陳述的事實進行認定,做出裁定後才能免於法律控訴、拘留、逮捕和刑事或民事訴訟。

這使得伊凡他們,不可避免地遇到了一個相當大的麻煩。

首先,是因為不能公開他們自己的身份,這倒是也可以使用總部給他們的特殊身份,然而他們來到高山野林的目的可是絕對不能公開的絕密任務。第三件難辦的,還有任務的時限一共才三天,今天太陽下了山也就隻剩下了兩天了。

這一下可難為了三個人,他們還沒有偵察到山下公路行進方案還沒突破呢,就弄出了這麼大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