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罷:通“疲”,病,不賢,沒有德行。②上偏:偏於上者,指治法多而亂法少,賢士多而罷士少,願民多而悍民少,美俗多而惡俗少。

【譯文】

沒有哪一個國家沒有使社會安定的法令製度,沒有哪一個國家沒有導致社會動亂的法令製度;沒有哪一個國家沒有賢能的士人,沒有哪一個國家沒有無行的士人;沒有哪一個國家沒有樸實善良的百姓,沒有哪一個國家沒有強暴的百姓;沒有哪一個國家沒有美好的習俗,沒有哪一個國家沒有惡劣的習俗。以上兩種情況同時存在的,國家仍存在。偏於上一種情況的,國家就安定;偏於下一種情況的,國家就危險;全屬於上一種情況的,就能稱王天下;全屬於下一種情況的,就會滅亡。國家的法令製度能使社會安定,它的輔佐大臣賢能,它的群眾樸實善良,它的習俗美好,這四者齊備,那就叫做全屬於上一種情況。像這樣,那麼不打仗就能戰勝敵人,不進攻就能取得戰果,軍隊不用費力而天下就服從了。商湯憑借亳,周武王憑借鎬,都不過是方圓百裏的領土,而天下被他們統一了,諸侯做了他們的臣屬,凡能到達的地方,沒有不服從的,這沒有其他的緣故,而是因為上述四種條件齊備了。夏桀、商紂王即使實力雄厚得掌握了統治天下的權力,但最後要求做個普通老百姓也不可能達到,這沒有其他的緣故,而是因為上述四種條件全都喪失了。各代君主的治國方法如此不同,但歸結起來的道理隻有這麼一個。

【原文】

上莫不致愛其下,而製之以禮。上之於下,如保赤子。政令製度,所以接下之人百姓,有不理者如豪末,則雖孤①獨鰥寡必不加焉。故下之親上,歡如父母,可殺而不可使不順。君臣上下,貴賤長幼,至於庶人,莫不以是為隆正;然後皆內自省以謹於分,是百王之所同也,而禮法之樞要也。然後農分田而耕,賈分貨而販,百工分事而勸,士大夫分職而聽,建國諸侯之君分土而守,三公總方而議,則天子共己而止矣。出若入若,天下莫不均平,莫不治辨。是百王之所同,而禮法之大分也。

【注釋】

①孤獨鰥寡:《孟子·梁惠王下》解釋說:“老而無妻日鰥,老而無夫日寡,老而無子日獨,幼而無父日孤。此四者,天下之窮民而無告者。”

【譯文】

君主無不對他的臣民給予愛護,因而用禮製采限製他們;君主對於臣民,就像愛護嬰兒一樣。政令製度,是用來對待下麵的老百姓的;如果它有不合理的地方,即使像毫毛的末端一樣細微,那麼即使是對孤兒、孤獨老人、鰥夫、寡婦,也一定不能加到他們頭上。所以臣民親愛君主,高興得就像親愛父母一樣,即使殺死他們也不可能使他們不順從君主。君主、臣子、上級、下級,高貴的、卑賤的、年長的、年幼的,直到平民百姓,沒有誰不把這禮製當作為最高的準則,然後又都在內心反省自己而謹守本分,這就是曆代聖王所相同的政治措施,也是禮製法度的關鍵。做到這些以後,農民就分得田地去耕種,商人就分取貨物去販賣,各種工匠分配一定的工作去用力,士大夫分任一定的職務去處理政事,諸侯國的國君分封一定的領土去守衛,三公統管各個方麵來商議,那麼天子隻要讓自己拱著手就是了。朝廷外麵如此,朝廷內部如此,天下就沒有人不協調一致,就沒有什麼不治理得好好的,這是曆代聖王共同的政治原則,也是禮製法度的要領。

【原文】

若夫貫日而治平,權①物而稱②用,使衣服有製,宮室有度,人徒有數,喪祭械用皆有等宜,以是用挾於萬物,尺寸尋③丈,莫得不循乎製度數量然後行,則是官人使吏之事也,不足數於大君子之前。

故君人者,立隆政本朝而當,所使要百事者誠仁人也,則身佚而國治,功大而名美,上可以王,下可以霸。立隆正本朝而不當,所使要百事者非仁人也,則身勞而國亂,功廢而名辱,社稷必危,是人君者之樞機也。

故能當一人而天下取,失當一人而社稷危。不能當一人,而能當千人、百人者,說無之有也。既能當一人,則身有何勞而為?垂衣裳而天下定。

故湯用伊尹,文王用呂尚④,武王用召公⑤,成王用周公旦。卑者五伯,齊桓公閨門之內,縣樂奢泰遊撫⑥之修⑦,於天下不見謂修,然九合諸侯,一匡天下⑧,為五伯長,是亦無他故焉,知一政於管仲也,是君人者之要守也。知者易為之興力而功名綦大,舍是而孰足為也?故古之人,有大功名者,必道是者也。喪其國,危其身者,必反是者也。故孔子曰:知者之知,固以多矣,有以守少,能無察乎?愚者之知,固以少矣,有⑨以守⑩多,能無狂乎?”此之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