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前,江絮在吳太妃的宮中被擄。醒來後,睜眼便見一片稀疏的樹林,散亂地分布在四下裏。耳邊傳來潺潺的流水聲,一條清澈的小溪就在不遠處,汩汩流淌。
身下硬邦邦的,江絮摸了摸,堅硬冰冷,原是嵌在河沿上的一塊大石頭。她轉過頭,四下打量,入目所見皆是稀疏的樹林,與遠遠近近的青山,不知是哪個山坳中。
老張就坐在不遠處,偎著小溪搭了一簇篝火,用樹枝串了兩隻饅頭,握在手裏在火上烤。見她醒了,抬起頭來,臉上滿是玩味。
“為何擄我?”江絮慢慢坐起身,從大石頭上跳下來。兩手背在身後,在大石頭的縫裏摸索著。指尖觸到幾顆石子,立刻攥在手心裏,緊緊盯著老張問道。
老張嘿嘿一笑,卻站起身來:“既然你醒了,那就走吧。老子扛著你走了三天三夜,累死老子了。”
江絮一愣。
三天三夜?他扛著她走了三天三夜?
那此處豈不是離京城很遠?
方才她一醒來便思量著如何伺機逃走,聽了老張的話,不免猶豫了。如果她伺機逃走了,隻怕來不及求救,又被老張抓回去了。
“吃吧。”老張遞過來一隻烤得燙手的饅頭。
江絮抿了抿唇,從他手裏接過來。三日三夜沒有進食,她餓得體虛發軟,如果不吃東西,隻怕走不了幾步路。
識時務者為俊傑,江絮沒有跟老張對著幹,一手拿著饅頭,輕輕咬著,一邊跟在老張的身後,往前方走去。幾顆小石子,始終緊緊攥在手心裏。
“小丫頭,你最好老老實實的,老子不會叫你吃苦頭。”一邊走著,老張一邊說道,“你跑不了的,也不必嚐試,否則被老子抓回來,有你的苦頭吃。”
江絮垂眼走在他身後,並不應聲。
但她怎麼可能不跑呢?南疆那麼遠,這一趟不知要走幾個月,如今才走了幾日,要回去還容易。走得越遠,回去越難。倘要逃跑,越早越好。
老張並不是個細心縝密的人,以天為廬以地為被,他照樣睡得舒坦。至於江絮,他全然放養了似的,除了給吃、給喝,其他都不管。
但江絮並不敢在晚上跑。老張從始至終都走山林,她對地形一點也不熟悉,萬一隻身跑走,卻遇到狼,當真性命休矣。
於是,走了幾日,她便對老張說道:“我身上的衣裳破了。”
****在山林間穿梭,草叢、灌木、石子,早就把她的裙擺割破了。江絮忍了幾日,見時機差不多了,便對老張說道:“我要買兩套換洗的。”
老張打量她一眼:“我帶你進城。”
他對江絮的表現還是很滿意的。這麼漂亮的一個小姑娘,沒有嬌滴滴的每日喊苦,著實給他帶來了很多便宜。因此,偶爾提出一個並不過分的要求,他也同意了。
老張對地形和位置很熟悉,沒過半日,便帶著江絮繞出山林,來到就近一座城鎮。他身上有些銀子,帶著江絮進了一家成衣店,對江絮說道:“挑幾件耐磨又不鮮豔的,別打歪主意,知道嗎?”
江絮生得美,見過她的人,哪怕隻是一眼,都很難忘掉她的模樣。因此,為免城鎮中貼了告示,老張不敢帶她在城鎮間行走。就連這次進城,也是叫江絮一路蒙著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