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原罪(1 / 2)

田鋒心裏嘀咕著,就這樣了?他一直覺得郭嘉肯定要報複這個女人,難道她太漂亮嘉少下不了手了?人生有幾個三年啊。

當然,飛機上有人還在欣賞著JohannStrauss的蝙蝠,猜測著是卡拉揚或者小澤征爾指揮的,也有人在看手上的雜誌,表示自己不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

郭嘉同樣心情很複雜,他想起了那個被自己殺死的人和那件事。

那個人該死,直到現在郭嘉都這麼覺得。被他殺死的人叫做何晉,對於自己怎麼殺的他,已經不記得了,原因是那萬惡的酒精。至於那個侮辱屍體罪實在是莫名其妙,隻因為打官司時候為了不讓控方指成強·奸罪辯護成罪名更低的侮辱屍體罪名。當郭嘉被警察按倒拷走的時候他都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隻知道自己赤身裸體,床旁邊有一個趴在地上附近全是血的男人,後來才知道那是已經死了的何晉。床上還趴著一個女人,蓋著一點被子,應該也是光溜溜的,那時還暈倒著,床單上有一些血跡,郭嘉當時以為也是一個死人,後來才知道她還活著。由於女人出庭時候說自己暈倒以後就什麼都不知道了,所以辯護律師抓著這個點極力爭辯不是強·奸,郭嘉按照律師的引導也極力不承認。

床上趴著沒死的女人就是董若琳,當時她還隻是一個在派出所實習的警校學生,郭嘉殺人之前確實不認識這個女人和那個被殺的何晉。不過人是郭嘉殺的那應該沒錯,由於在搏鬥過程中受傷,郭嘉依稀記得一些打架時候畫麵,自己拿煙灰缸敲打何晉頭部。但是後來怎麼上了那個女人就一點也不記得了。能證明的隻有床單上的精斑。

那年郭嘉16歲剛剛滿,對於男女之事,早在十三歲時候表哥尋域就帶他到各大酒店各種保健過,也許也是因為過早的接觸這事,所以那個殺人之夜才會對那個女人做出這個事。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這也是事後唯一有利於他的。

事件被害人何晉,28歲,社會人員,無固定工作,曾在一個屠宰場工作。當天夜裏兩點六分把另一被害人董若琳帶到了世紀錦園大酒店二十樓2046房間,監控看到此時的董若琳是昏迷狀態,由何晉背著走的;兩點十二分董若琳隻穿著內·衣跑出房間準備向右邊跑,不過走路不穩,監控不是很清晰,但能看見內·褲已經被脫下的屁股。這時候郭嘉出現在監控中,走路也不是很穩,朝她這個方向走來,董撲到他身上,更讓他站立不穩摔倒在地。根據法醫判定摔倒肯定砸到頭部,也是讓郭嘉稍微清醒了。這時候何晉也出門走到兩人旁邊。法庭上董若琳承認是何晉想侵犯自己,把自己脫光的也是他,應該是空調太冷了,她稍微清醒發現情況不對,不管不顧就衝出房間,沒幾步就撞到郭嘉。監控證明,何晉和郭嘉隨意交談了幾句,何晉就拉著董若琳頭發往房間走。董若琳的證詞說,疼痛下當時自己清醒了很多,向嫌疑人郭嘉求救,並且說了身份。

郭嘉當時確實是清楚的聽到求救聲,就跟上去質問何晉什麼情況。

何晉當時出房間過來兩個摔倒的人身邊就拉住董若琳頭發罵了幾聲,和郭嘉說,兄弟這是酒店的婊·子,不讓玩高興之類的話。本來郭嘉就身體不適,懶得理他們,莫名其妙撞了頭,稍微清醒一點,也沒想糾纏,想著回去睡覺,可是董若琳的呼叫讓他覺得事情不對,也沒多想就跟著去了,何晉拉著董若琳的頭發把頭往門上撞了兩三下,這裏監控看不到,但是當事人都確認了這件事,郭嘉過去推了何晉,三人就進了房間。

董若琳供詞是進房以後就暈倒了,第二天醒來時候已經在醫院。全身酸痛頭部尤其痛,下·體也感覺野很痛,知道自己還是遭到了侮辱。

報警的是酒店負責人,第一目擊證人是郭嘉的同學兼女朋友宋嘉兒,宋嘉兒本來和郭嘉是一起的,結果先酒醉了,就回房,也就是世紀錦園大酒店2047房間睡覺了,這房間和被害人房間是連在一起的。兩間房間在右拐邊,和其他房間隔了一段距離,所以其他房間的人沒發現這次鬥毆。宋嘉兒因為睡得熟當時也沒發現,等她起床5點多的時候才發現郭嘉沒有回來,擔心他出事,就打電話,夜深人靜,感覺到隔壁有手機響。想著會不會郭嘉進錯房間了,起身穿好開門又打了次電話,確定鈴聲是旁邊房間傳來,而且是熟悉的鈴聲,走到旁邊房間門口,門沒有關,看到一個男人趴在地上,頭部朝著門的方向,周圍滿是血。知道是出事了,也不敢往裏麵看,跑回房間打了前台電話,就在房間躲著。後來是酒店經理來敲門,才一起去的警察局,郭嘉是被赤身裸體的帶走,她也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