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內容為:
市委黨校青幹班本為培養全市優秀青年幹部而設立,其學員都來自於各行各業政治思想堅定,業務能力優良的先進分子,其學員的確定自有一套嚴格的程序規定,要經曆推薦、提名、醞釀、征求各方意見並最終研究決定等多個程序。
本期培訓班50名學員早已確定,但在37期學員報名班會上,卻突然多出了一名學員。據了解這名學員名叫丁猛,去年九月從部隊轉業安置到天使護理學院保衛處治安科做一般職員,其履曆根本不符合市委黨校青年幹部培訓班學員選拔的相關規定。
因此我們懷疑丁猛個人以徇私舞弊的手段走了組織部某個領導私人關係,不但突然插班入班學習,還被推選為班支委幹部。請救紀委監察局對丁猛徇私舞弊案進行調查處理。
落款為“幾名有正義感的黨員”。
其實這個信件,嚴格地說也不算啥事,現在華夏的告狀,基本已成一種現象,遇啥事都喜歡告狀。
但這個信件卻不能輕易說真說假,因為是真是假打個電話問問就清楚,而紀委的同誌貌似也清楚,好像第37期青幹班就在這兩天開學呢。
這封信件提到一個人:丁猛,天使護理學院職員。
這封信件提到一件事:丁猛插班進入青幹班學習並被推選為班支委。
這封信件還提到原因:丁猛以徇私舞弊手段走組織部某個領導私人關係而進入的青幹班。
問題至此清楚了:丁猛,有沒有其人?是不是以“插班”的方式進入青幹班?問題落在原因上,舉報者隻寫了大概,並沒有證據。但如果“插班”一事確定,那麼原因是不是可以確定呢?
所以兩人決定按正常程序處理,把這封信直接處理給科室主任。
科室主任一看是事涉市委組織部的,而且線索等也特別清晰,當即就拿著舉報信到了分管副書記楊紹清辦公室。
分管副書記楊紹清是正縣級幹部,與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徐良飛關係非常好,而且紀委副書記想要再進一步,或者直接到區縣作“一把手”,徐良飛那一票非常關鍵。所以不要說關係好,就是關係不好,這個事兒也適宜先給徐部長通通氣,因為這完全可以讓自己落下一個人情啊。
因為稍有頭腦的人都知道,丁猛這人如果送了禮,收禮的人絕對不會是徐良飛。因為徐良飛用不著收禮,就可以堂堂正正地把丁猛安排進青幹班學習。這是作為市委常委最基本的權力,難道我連推薦一名學員的資格也沒有?事實上舉報信上講的履曆不合規定的說法,根本就是扯蛋。履曆不合規定,難道不可以“破格”?
而青幹班的名單,卻必須是徐良飛最後敲定。所以楊紹清頭腦中差不多有了一根線,估計這丁猛,大約是徐良飛手下哪個科長或副部長找到徐良飛中途加一個人,而徐良飛綜合考慮之後決定把丁猛加進來。
這種事情,本來就是多一個不多,少一個不少。有如大學招生一樣,計劃肯定是有的,但突破一兩個,也不過是一句話的事兒,最多跑到主管部門那兒報批一下手續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