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頒發了《全民所有製工業企業廠長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全民所有製工業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全民所有製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條例》後,國家經委副主任袁寶華受中共中央組織部、國家經濟委員會、中華全國總工會的委托,接受新華社記者的訪問,回答了全民所有製工業企業改革領導體製、實行廠長負責製的有關問題。
問:三個條例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是什麼?
答:30多年來,全民所有製工業企業領導體製有過多次變革,其中較長時間實行的是黨委領導下的廠長負責製。它在過去的曆史條件下,曾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這種體製的弊端暴露得越來越突出,主要是黨政不分,權責分離,把經濟組織和政治組織混同起來,結果既影響了經營管理責任製的實行,又削弱了黨組織本身的工作。正是為著改革這種不合理的企業領導體製,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實行廠長負責製。廠長負責製,明確了廠長是一廠之長,在企業中處於中心地位,起中心作用。同時,相應地規定了企業黨組織、職代會的職責,以促使黨政工三方麵共同圍繞企業生產經營這一中心,搞好各自的工作。近3年來,各地進行廠長負責製試點的實踐證明,這項改革是完全必要的,它符合發展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和加強工業企業現代化管理的客觀要求,有利於企業經濟責任製的實行,有利於改善和加強企業黨的工作,也有利於企業的民主管理。
需要指出的是,實行廠長負責製,廠長在企業中的地位和作用都發生了很大變化。在這種情況下,廠長要特別注意尊重和支持黨組織和職代會的工作,自覺地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充分發揮職代會的作用,加強職工民主管理,遇事多同各方麵商量,注意發揮各方麵的積極性。隻有這樣做,才能搞好企業的生產和經營活動。
問:企業設立管理委員會,對實行廠長負責製的意義何在?
答:企業管理委員會是協助廠長進行決策的機構。大家知道,現代化工業企業的經營活動是“多兵種作戰”。企業重大問題的決策,隻靠廠長一個人的經驗是不夠的。由廠長、專家和黨、團、工會組織負責人以及職工代表組成企業管理委員會,在重大問題決策前,廠長先聽取管理委員會的意見,集思廣益,權衡利弊,最後作出決斷,這樣可以避免或減少決策的失誤。
問:把中層行政幹部的任免權交給廠長,有哪些好處?
答:賦予廠長用人權,是企業實行廠長負責製的主要內容和組織基礎。廠長有了用人權,有助於建立起真正統一的、強有力的、高效率的生產指揮和經營管理係統,以便對生產經營管理實行有效的領導,從而解決企業長期以來存在的管事與用人脫節的矛盾。有人認為,廠長任免中層幹部不符合黨管幹部的原則,其實不然。廠長遵循黨的組織路線和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按規定行使用人權,這本身就體現了黨管幹部的原則。過去幾年的試點證明,廠長提名和任命的絕大多數中層幹部是好的或比較好的。當然,廠長用人要慎重,人選方案的提出應多聽取各方麵的意見。
問:廠長為什麼要實行任期目標責任製?
答:實行廠長任期目標責任製,是廠長任期製的發展和完善。由於廠長的任期目標必須包括企業的長遠發展目標,因而可以避免少數廠長隻顧任期內的眼前利益,忽視企業的長遠發展,這對於增強企業的後勁,把宏觀控製與微觀搞活結合起來,是十分必要的。
問:實行廠長負責製後,企業黨組織的主要任務是什麼?
答:企業實行廠長負責製後,企業黨組織的任務和職責發生了變化。為適應這一新的變化,企業黨組織必須把工作的重心轉移到發揮保證、監督作用上來。
問:那麼企業的黨組織怎樣發揮保證、監督作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