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袁寶華談:企業家的地位、職業化和激勵機製(1 / 2)

一、對企業家的激勵機製,莫過於真正承認他的法人代表地位

記者:請問,您覺得“培養和造就企業家隊伍”這個提法是否準確?因為有人覺得,真正的企業家都是自己在市場競爭中“冒”出來的。

袁寶華:“冒”出來也是培養出來的,是大環境和市場造就出來的。所以“培養和造就企業家隊伍”這個提法並不錯。這是全社會的責任和義務。

記者:您所說的“全社會的責任和義務”主要應該體現在哪些方麵?

袁寶華:凡是跟這個問題有關的都包括。我想重點談談對企業家的激勵機製問題。作為一個企業的法人代表,企業家要承擔企業法人的全部責任,要保證國家交給他的企業資產保值增值,要調動成千上萬甚至數萬數十萬企業員工的積極性和聰明才智,還要使他們的收入不斷有所提高,這是很重大的責任。有“責”就得有相應的“權”和“利”,否則他就沒法真正完成他的使命。這個“責、權、利”的有機整體,對企業家就是個激勵。我看,目前對企業家的激勵機製,莫過於真正承認他的法人代表地位。現在企業家哪有地位呀?還是“小媳婦”,仰人鼻息!不是有很多企業家講,現在實行的實際上是“信貸員領導下的廠長負責製”嗎?

記者:我也聽不少企業家說,他們“是給銀行打工的”。

袁寶華:所以說企業家真正擁有法人地位比什麼都重要。外界不去幹擾企業,不去給他們找麻煩,我看這是他們最大的愉快!

二、“優秀企業家”的待遇,至少應該與“勞模”等同

記者:關於企業家的“責”和“權”應該說還比較容易說清楚,但“利”這一條,您看究竟應該包括哪些內容?

袁寶華:無非是“名”和“利”。現在一講“利”,往往把“名”給丟掉,一講“名”呢,往往又把“利”給丟掉。我看這兩者都不能丟。對於一個有理想有抱負有追求的企業家來說,最大的激勵機製就是榮譽,就是得到上下兩方麵的信任……現在有個問題,那就是對於國內一些業績和貢獻非常突出的企業家,往往隻給他們個榮譽。像“金球獎”這樣的企業家,全國每年才能評出來20個,那是很高的榮譽了。可是他們的待遇,不管是政治待遇還是物質待遇,都不如“全國勞動模範”和“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我建議,全國正式評選出來的“優秀企業家”至少應該享受“全國勞模”的同等待遇。這樣做,激勵才不是虛的,才能真正體現對他們的承認和鼓勵。

三、各級黨政領導,應該定期跟“優秀企業家”對話

記者:那麼您看,對優秀企業家還應給予哪些政治待遇?

袁寶華:各級黨和政府的領導人應該定期跟他們對話。克林頓可以在白宮接見中國企業家,我們全國的優秀企業家也多次受到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接見,李鵬總理還在中南海召開過廠長(經理)座談會。我看各個省市都應該采取這個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