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的真沒勁。”謝琅把玩著手指。
是,那個單純的謝琅並不是他演出來的,而是他的第二個人格,但謝琅不願意承認,他就一直說,那個他是他演出來的。
至於第二個人格的身世,是主人格,自己幻想出來,在第二個人格剛剛出現的時候,主人格強加上去的。
那是很小的時候,到現在,第二個人格已經有著自我意識。時不時會跑出來侵占主人格。
到這個世界不久的時候,碰上蒙恬,主人格讓第二人格占領身體,第二人格當然不會絲毫客氣。
主人格這麼做的原因是,如果他長時間的出現,蒙恬那麼敏感的人肯定會發現,會懷疑他是不是誰派來的。
這個人個性自己卻單純,能很好的獲得別人的信任。
謝琅的家世,其實並沒有第二個人和之前所說的那麼簡單。
謝琅家是一個世代的商家,父親是有黑背景的人,後來,他父親娶了他的母親,兩人恩恩愛愛,忽略了謝琅這個孩子。
有一次,謝琅的爺爺看不慣謝琅那麼天真,看起來根本不像是他們家的人。
於是他的爺爺趁他的父母不注意,把他拐走了。謝琅永遠不想再提起,那是他最狼狽,最不堪的時候。
等謝琅的父母發現時,謝琅已經變了一個樣。最終他的父親經過協商,絕對讓謝琅28歲的時候去接觸這些事。
因為,想當商界的大腕兒,你必須也要有手腕。
謝琅用右手我說摩挲著左手的食指。這是他的習慣。他在想一件事。另一個他,惹出來的事。
謝琅從來都沒有想過,會幫忙蒙恬做什麼事,他隻是想踩著它他,往上爬而已。
想到,那個謝琅卻傻傻的應了蒙恬的話。
不過是死人而已呀,有什麼大不了的。即使他不去當蒙恬也會有另一個人頂上來,曆史,是不容更改的。
但是,他也必須替自己收拾爛攤子,真是煩。
他瞥了瞥眼,眼裏盡是嘲諷。
謝琅暗下眼神,他想既然這個世界有所謂的法術,那麼那天為什麼蒙恬會那麼輕易的死了。
他突然有一個大膽的猜測。這個世界的法術隻能對有法術的人產生作用。
如果與普通人對抗的話,那麼,有法術的人也會變成普通人。
那天,沒有一個人能使出法術,因為匈奴派來的全是普通人。而且士兵喝的爛醉,更有了可趁之機。
既然有了這個猜測,謝琅想來證明,他抓住手路過身邊的一個人。
暗暗發力。
卻發現那人一點感覺都沒有,皺起了眉頭,用力甩開謝琅的手,“神經病。”
然後就跑開了。
謝琅站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靜靜的思索。
其實當某天死亡的那一刻,他眼全部都收在眼中,隻不過還沒有身體的主導權。
死亡的最後一刻,他能感覺到蒙恬把他所有的法術都傳到了這個身體裏,不過另一個他沒有發現而已。真以為自己是天才,一下就能發出法術?
真是蠢,怎麼會有那麼蠢啊,真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