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新聞的理論色彩芻議(2)(1 / 3)

受眾需要的多層次性,決定了新聞報道也應當是多層次的。

有些新聞事實,隻需報道動態,告訴信息;有的則是要配以形象報道,寫出視覺新聞;有的則應深入報道,寫出理論色彩,以加深受眾的理解。三者巧妙運用,相得益彰,才能使新聞報道真正滿足受眾的需要。

尤其在當前,社會的發展,科學技術的進步,文化水準的提高,受眾也隨之對新聞作品有了更高的要求。由於社會生活節奏的加快,現在人們讀報紙、聽廣播、看電視,大都是利用工作之餘的空閑時間進行的。在這個有限的時間裏,人們一方麵需要鬆弛一下因工作而繃得太緊的神經,一方麵又要抓緊充實、豐滿自我,發展個性,完善自我價值。這樣,人們對新聞報道的需要,就不滿足於單純地獲得信息及其外在形象,而更重視對信息的理解和運用,以便從中帶來更多的綜合效益,提高空閑時間的利用價值。比如,要求新聞報道給他們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以引導、啟迪,要求從新聞報道中得到鼓舞、信心和智慧等。這也是今天我們社會主義中國的新聞受眾的一個顯著特點。重視新聞的理論色彩,熔新聞報道的信息性、形象性、理解性於一爐,便是順應當今的時代需要,順應當今新聞受眾需要的表現。

清代學者顧炎武在《日知錄》中談寫作目的時寫道:“文之不可絕於天地間者,曰明道也,紀政事也,察民隱也,樂道人之善也,若此者,有益於天下,有益於將來,多一篇,多一篇之益矣。”他認為文章之所以有價值,不僅是因為記述了政治的得失,反映了人民的疾苦與要求,表彰了好人好事,而且還因為它說明了事物的規律,點明了其道理。新聞報道何嚐不是如此。新聞報道由於受其特性所決定,當然得以報道事實為主。但是,這個“為主”,指的是報道的篇幅和材料的比重。問題在於報道新聞事實為了什麼?

“如果隻是告訴讀者發生了什麼事情,誰做了什麼,新聞隻不過是扔在桌子上的一堆亂七八糟的積木而已”①。“這種新聞沒有論斷性的能力,難以發揮新聞向公眾提供他們據以作出決定的情報作用”②。因此,也難以受到今天受眾的歡迎,取得應有的效果。

綜觀近幾年被評為全國好新聞的優秀新聞報道,無一不是既尊重客觀事實,敢於反映事實的真相,又能透過現象抓住事物的本質,以其恰到好處的理論色彩,令人回味,令人精神振奮,耳目一新。請看《人民日報》1979年11月15日的一則新聞:

本報訊 因公差花費過多而被解除職務的丹麥前教育大臣麗特·比耶雷戈夫人,在償還超支的差旅費後,最近又被提名為新內閣的社會事務大臣。

麗特·比耶雷戈爾夫人去年十月間到巴黎出席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會議時浪費公款,因而在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被解除職務。在這以後,她向政府償還了五千三百丹麥克朗(約合一千美元)。這筆錢是在她出差時花費的私人開支,其中包括雇傭一輛小汽車和司機的費用、電話費和郵費。

本來,西方一位政府官員的職務變遷,對我們的新聞傳播媒介來說,是沒有多大的新聞價值的。但是,這條新聞由於揭示了這位官員職務升降的原因,其價值就非同一般了。讀罷新聞,不能不叫人感慨,讓人深思:一位資本主義國家的高級官員,浪費了約一千美元的公款,尚且受到處分;而在我們社會主義國家裏,一些恃權淩法者是否都能受到應有的處理?難道能聽任他們隨意揮霍人民的血汗而不予以懲罰嗎?同時,這條新聞還告訴人們,對於犯了錯誤的人應該有正確的態度,犯了錯誤改了就好,應該照樣給予信任。資本主義國家尚且能做到這樣,我們社會主義國家更應做得好。由於新聞顯示了深沉的理論色彩,新聞的價值得到了充分的實現,受眾的“新聞欲”也從中得到了充分的滿足。可見,新聞作品中有沒有理論色彩,其效果是不大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