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管理過程概述
中小學管理過程是指中小學管理者為實現學校教育管理的預定目標,對學校管理諸因素實施動態管理的客觀程序。
管理過程由哪些基本環節構成,存在著多種不同的說法。目前比較常用的是四環節說,即計劃、實施、檢查、總結4個環節。這4個環節猶如鏈條井然有序地緊密相連,周而複始地滾動前進,推動管理活動的發展。
一、計劃
計劃是管理過程的起始環節,也是管理的基本職能之一。它是在事情未進入實施階段之前預先做的籌劃和決定,即事先決定做什麼及如何去做。它包括選定目標,製定政策,確定方法、手段、程序等。在計劃活動中,決定是關鍵的步驟。所謂決定,是為完成某一任務,在實際活動中可能采取的各種行動方案中,權衡利弊做出最佳的抉擇,從而製定行動的具體實施方案。
(一)計劃的基本特征
1.首位性。計劃是管理過程的起始環節,也是使其他管理職能得以實施的首位職能。一切實際的管理活動都必須從計劃開始。
2.滲透性。計劃工作涉及管理的各個方麵和管理過程的各個環節。同時,計劃又受到管理對象與環境的現狀及其發展變化的製約。
3.標準性。計劃是實施管理活動的一種標準,對實際管理工作起著指導作用。計劃對實際行動的方向和過程起控製的標準作用;對於實際行動結果起評價的標準作用。
(二)計劃的種類
計劃可依不同的標準做不同的分類。對這些分類的了解有助於我們深入認識計劃的意義,也有助於我們研究與討論計劃。
按照時間來區分,計劃可分為長期、中期和短期3種。三者界限劃分不一,一般兩年以下者為短期計劃,如學期計劃、學年計劃等;5年以上者為長期計劃;2年~5年之間者為中期計劃。
按照計劃人員所屬層級來區分,計劃可分為上層、中層及基層計劃。從學校來看,上層計劃由學校領導層人員製定;中層計劃由學校中層機構,如教導處、總務處製定;基層計劃是由學校基層人員製定,如教師的教學計劃、班主任的班務工作計劃等。
按照計劃涵蓋的範圍來區分,計劃可分為整體和分部計劃。整體計劃涉及學校整個組織和全體成員以及各類事務的計劃;分部計劃是某一部門或某項工作的計劃。
按照計劃使用的重複性來區分,計劃可分為一次性、常規性及持續性3種。一次性計劃是使用一次即可達成目標的計劃;常規性計劃是經常實施或反複實施的計劃,如學校的周課程安排計劃、一日常規計劃;持續性計劃是一種長程計劃,在一次計劃目標達成後或接近達成時再繼續擬訂第二個計劃,以若幹個分段計劃形成全程計劃。
按照計劃的內容性質來區分,計劃可分為綜合性和單項性計劃。綜合性計劃涉及的部門和工作類別比較多,需要綜合各方麵的工作內容和目標,形成總體的計劃;單項性計劃內容單一,涉及麵小,目標集中。
(三)計劃的表現形式
計劃有各種表現形式。它包括宗旨、目標、策略、政策、程序、規則、規劃、預算等等。
宗旨——是指組織的目的。即某一組織或部門的根本職能和使命。它是組織存在和進行管理活動的依據。
目標——是組織或個人某一方麵的工作在一定時期內要實現的具體結果。它是宗旨的具體體現。
策略——是實現目標所采取方式方法的行動指導方針。它包括對工作的輕重、緩急、渠道等方式方法的選擇。
政策——是在管理中處理各種具體問題的一般規定。作為政策的規定應具有一致性、完整性和相對穩定性。
程序——規定具體工作或行動的先後方式及時間進程。
規則——用以規定和指導工作行為的是非標準。
規劃——是宗旨、目標、策略、政策、程序、規則以及任務的委派、資源的利用等構成的綜合體。它是計劃的一種主要表現形式。規劃往往是由各種組織計劃、各種業務職能專門計劃和各種長、短期計劃構成的計劃網絡組成。
預算——是整個文字計劃的數字化表達形式。它通過數字來表示計劃的投入與產出在數量、時間和方向上的內容。
(四)計劃的製定
計劃的製定是由一係列既不相同又緊密關聯的步驟構成。我們可以把它分成確定目標、製訂方案、選擇決策和擬定實施計劃4個階段。
1.確定目標。確定目標的依據來自3個方麵:一是來自社會的要求,它包括黨和國家的有關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以及一定時期、特定地域中社會對人才培養的具體需求。二是來自學校的主客觀條件。包括師資、生源、資金與物資、環境、領導與群眾的思想認識水平等多種因素。三是借助於理論與實踐經驗所掌握的教育和管理的規律。因此,目標的確定首先要進行調查研究以及對發展趨勢和水平的預測,其次要對各個部門、方麵、環節的目標做出輕重緩急的區分,使得各子目標能有機地結合起來,有效地實現總體目標和宗旨。目標的確定既是校長辦學思想的體現,也是校長領導水平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