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 辨別間接“行為”能力的積累和發展(一)(1 / 2)

在“生命”領域內,由低級“生命”現象演化至不同高級“生命”現象的過程中,我們可以通過不同“生命”現象間所具備的“行為”能力上的差異為依據對不同的“生命”現象加以區分。當以某種“行為”能力在不同等級“生命”現象的個體或群體中所發揮的作用,來證實到這種“行為”能力在“生命”演化過程中的轉變與發展,並逐一擴展至整個“生命”領域中存在的各種“行為”能力。具備了一種以上“行為”能力的“生命”現象的個體,在“生命”領域中與其他不同“生命”現象或非“生命”現象間的相互作用下,該“生命”現象的個體所具備的“行為”能力會主動或被動的以協調發展的方式存在於該“生命”現象個體的有限“生命”周期中。在“生命”領域內,我們可以通過對不同“生命”現象的個體所具備的“行為”能力在其所能達到的範圍內與其他不同“生命”現象或非“生命”現象的個體或群體間的相互作用理解為不同“生命”現象個體的生存環境;也可以通過其他不同“生命”現象或非“生命”現象的個體或群體對某個具體的“生命”現象個體在其所具備的“行為”能力所能達到範圍內所發揮的作用理解為該具體“生命”現象個體的生存環境。因為在“生命”領域內,不同“行為”能力間的作用是相互的,所以可以從這兩個方麵來相互印證某個具體“生命”現象個體在其所具備的“行為”能力條件下的生存環境。具備了一種以上“行為”能力的不同“生命”現象個體在其生存環境中,與其所具備的直接“行為”能力共同存在的間接“行為”能力,在其所具備的直接“行為”能力對其他不同“生命”現象或非“生命”現象的個體或群體發揮作用的時候,其所具備的間接“行為”能力也會隨之發揮作用。所以,在我前麵闡述了的在不同“生命”領域和生存環境中,不同“生命”現象個體在其所具備的直接“行為”能力上辨別的積累和發展的基礎上,也需要了解到具備了一種以上“行為”能力的“生命”現象的個體或群體在其所具備的直接“行為”能力上辨別的積累和發展的過程中,同時存在並隨其所具備的直接“行為”能力發揮作用時,間接“行為”能力上辨別的積累和發展。下麵我將向各位闡述,間接“行為”能力上辨別的積累和發展A?在相對穩定或靜止的“生命”領域和生存環境中,間接“行為”能力上辨別的積累和發展在相對穩定或靜止的“生命”領域和生存環境中,具備了一種以上“行為”能力的“生命”現象的個體或群體,在其生存環境內的任何“行為”,都可以使其所具備的直接“行為”能力與間接“行為”能力同時發揮作用。雖然還不能簡單的以具備了更多的“行為”能力為依據,來證明某種“生命”現象為相對高級的“生命”現象。但具備了更多的“行為”能力無疑可以使該種“生命”現象可以在更為廣泛的範圍內,與更多的其他不同“生命”現象的個體或群體建立互動式的信息交換。並以互動式信息交換為基礎,相互作用的“行為”可使雙方在其當前所具備的“行為”能力的條件下,促進各自所具備的“行為”能力的轉變與發展。不同“生命”現象的個體或群體在其所具備的“行為”能力的轉變與發展的過程中,其所具備的直接“行為”能力所發揮的是積極促進轉變和發展的作用;其所具備的間接“行為”能力所發揮的就是維係其現有“生命”現象的作用了。所以,具備了一種以上“行為”能力的“生命”現象的個體或群體,其“生命”現象的特征是相對穩定的,其有限的“生命”現象周期也是相對穩定的,並隨著獲得更多不同“行為”能力而相應的延長。具備了這個觀點,我們就可以通過對不同“生命”現象的個體或群體所具備的“行為”能力的分析,在相對穩定或靜止的“生命”領域和生存環境的條件下,找到致使不同“生命”現象的個體或群體,各自有限的“生命”現象周期間存在著差異的的原因。通俗的講,就是不同“生命”個體在壽命上的差異。關於不同“生命”現象個體間,各自有限的“生命”現象周期間存在著差異的觀點我會在後麵的章節向各位闡述的,這裏就不做過多的闡述了。舉個例子說明一下,具備了一種以上“行為”能力的“生命”現象的個體或群體在其所具備的間接“行為”能力上辨別的積累和發展在這個世界的自然環境中生存的當前雄雞這種“生命”現象,也就是我們常見的,俗稱的公雞。在相對穩定或靜止的“生命”領域和生存環境中,我們可以通過對當前雄雞這種“生命”現象的個體的一些日常“行為”進行分析,探索到其所具備的間接“行為”能力上辨別的積累和發展。a當前雄雞這種“生命”現象的個體在捕食地麵活動的蟲子這種“生命”現象時,所體現出來的間接“行為”能力上辨別的積累和發展。我們都了解,當前雄雞這種“生命”現象的個體或群體是具備了雙肢移動和單肢站立的“行為”能力的。當前雄雞這種“生命”現象的個體如果處於單肢站立狀態的時候,其身體狀態即處於一種相對平衡或靜止的狀態中,此時其所具備的各種“行為”能力也隨之處於穩定,協調的發展狀態中。具備了一種以上“行為”能力的不同“生命”現象的個體或群體,在其身體保持相對平衡或靜止的狀態時,與其身體狀態相對應的,其所具備的各種“行為”能力也處於相對穩定,協調的發展狀態中。當前雄雞這種“生命”現象的個體如果發現了在其生存環境內,地麵活動的蟲子這種“生命”現象的個體或群體的時候,出於食用的目的,該雄雞會進行主動的攻擊“行為”。在當前雄雞對蟲子進行主動攻擊“行為”的時候,其身體狀態會從相對平衡或靜止的狀態中轉變為相對運動的狀態,其所具備的“行為”能力也隨其“行為”的改變而從穩定,協調的發展狀態中改變。其所具備的直接“行為”能力和間接“行為”能力也隨之體現了出來。當前雄雞在攻擊其生存環境中地麵活動的蟲子的時候,是在保持著相對平衡的身體狀態條件下,同時進行攻擊蟲子的“行為”的。此時,在當前雄雞與其生存環境內地麵活動的蟲子之間,各自所具備的直接“行為”能力是當前雄雞的啄食“行為”與蟲子的躲避“行為”;各自所具備的間接“行為”能力是當前雄雞的身體狀態保持相對的平衡能力與蟲子在躲避當前雄雞啄食過程中“行為”的變化。如果蟲子在受到當前雄雞的主動攻擊時,持續的保持相對靜止或規律性移動“行為”,那麼在當前雄雞所具備的“行為”能力可以達到的範圍內,蟲子會被當前雄雞啄食到的;但如果蟲子在受到當前雄雞的主動攻擊時,其躲避的“行為”是一種非規律性的“行為”,那麼即使蟲子是在當前雄雞所具備的“行為”能力可以達到的範圍內,也是可以躲避開當前雄雞的啄食的。絕大多數的事實告訴我們,當前雄雞是可以啄食到絕大部分在其生存環境內,地麵活動的蟲子的。這就告訴我們,在蟲子非規律性躲避當前雄雞的啄食“行為”的時候,當前雄雞的啄食“行為”也是非規律性的。但是當前雄雞的身體是保持相對平衡的狀態的,這也就是說,在當前雄雞啄食蟲子的時候,其所具備的間接“行為”能力同時在發揮著保持其身體相對平衡的作用或者是發揮著其身體在快速移動“行為”的過程中保持相對平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