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會你個頭!”嶽勝拍了一下桌子,指著丁佩環的鼻子說道:“咱們把話說開了吧,你別以為我不知道你是誰,《今日廣廈》的實習記者,陸明瑤夜店買醉跟保安一夜激情那篇報道,就是你用筆名寫出來的,對吧?”
“你都知道了?”
“你以為你做的很隱秘?”嶽勝冷冷一笑:“其實你就是二百五!”
“我……”丁佩環不太好意思的笑了笑,怒氣變成了婉約柔情,隻是仍然還保持著強勢:“這真的就是一個誤會,我……我沒有惡意的!”
“話說,你膽子也挺大,你以前來夜店采訪過,馬上就敢換個身份再來公司打工,也不怕被人認出來!”翻了個白眼,嶽勝冷笑著道:“難怪啊,我現在想起來了,沈世焯他們說好像在哪見過你!”
否認已經沒用,丁佩環索性承認了:“沒錯,我就是記者,但我真的沒有惡意……你可以說那篇報道偏離了事實,可是不加點作料哪有人看啊?!再說了,你被栽贓藏毒的那篇報道也是我發的,那可是完全公正客觀,你看我也是立功了的!”
“那倒是。”嶽勝坐了下來,活動了幾下脖頸:“脖子有點酸痛,也沒個人給我揉揉……”
丁佩環像是得到了暗示,急忙跑到嶽勝身後,輕輕按著嶽勝的脖頸:“你可能覺得我對陸明瑤不太公平,不過人家這種有錢人根本不在乎這點小事……我發幾篇報道出去,既能讓她保持知名度,還能讓我賺些生活費,這對大家都好啊!”
嶽勝舒服得哼哼嘰嘰,尋思了一下丁佩環說的話,覺得其實也沒錯。
媒體也是企業,他們製造新聞賣點,就跟夜店要搞出特色一樣,從商業角度來說無可厚非。
如同丁佩環說的一樣,至少在報道嶽勝案子的時候,《今日廣廈》保持了客觀公正的態度。
在當前社會氛圍下,媒體能對這種公眾事件保持客觀公正已屬不易,至於胡編亂一些名人緋聞其實沒什麼大不了。
關鍵在於實在有一些人犯賤,不關心社會現實卻津津樂道於這些名人到底誰艸了誰,這種八卦對他們來說就是精神鴉片。知道陸明瑤生活放蕩,能讓他們瞬間找到自身的道德存在感,忘記了自己正呼吸著霧霾還吃著有毒食品。
“其他的事情我可以不追究,但陸明瑤畢竟是我朋友,我不希望從你這裏再看到有關她的負麵報道。”嶽勝指了指那對照片,冷冷的問:“這又是怎麼回事?”
“還不是為了挖點新聞嗎……”
“於是你就跟蹤我?”
“我……我覺得你身上有很多新聞!”
“沒錯。”嶽勝自得的點點頭,那樣子要多低調有多低調:“我不做大哥很多年,但有些事情在心裏知道就行了,千萬不要說出來。”
“那這些照片……”
“你覺得我當時很威風,把警察都給打了,如果發到媒體上肯定是頭版?”說著,嶽勝的嘴角揚起一抹嘲弄的弧度:“但你真要發出去,麻煩可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