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幹妹的約法(1 / 2)

小芳聽了老板娘的這個計謀,不禁嚇了一跳。“阿姨,您這不是給兒子下套子嘛。”

“對呀,我兒子膽小,一聽說要報警,他就會乖乖就範了。等結了婚,你就接管這個家了。雖然我兒子有點不成器,但隻要有你管著,他就不敢瞎胡混了。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說,你還挽救了一個失足青年呢。”老板娘喜滋滋地說。

小芳推托道:“阿姨,我爹媽不會幹的。”

“你爹媽管不了你,古話說得好:臣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你在外麵打工,你爹媽又不了解你的情況,到時候,先瞞一段時間,等有了小孩,再跟你爹媽說也不晚。另外,你也沒必要跟你爹媽說實話嘛,就說我兒子是未婚。”老板娘樂嗬嗬地說。

“阿姨,我可不敢騙我爹媽,我爹脾氣可暴了,以前,他是殺豬的,脾氣一上來,就提著殺豬刀滿村子轉,嚇得一村子關門閉戶,都不敢出門。”小芳編了個謊話。其實,小芳的爹連雞都不敢殺。

“媽呀!你爹這麼厲害呀。”老板娘有點膽寒了。她想:假若真惹惱了這個親家,到時候提著殺豬刀來了,還沒人能抵擋得住。即使報了警,等警察來了,十個、八個也殺了。

“是啊,我小時候,有一次不聽話,我爹追我,我爬到樹上去了。我爹硬是拿殺豬刀,把碗口粗的樹攔腰砍斷了,硬是把我從樹上摔了下來。好在我叔叔趕來了,才把我爹手裏的殺豬刀奪了下來。我媽說:要不是我叔叔趕來得及時,我的小命就難保了。”小芳繪聲繪色地說。其實,這個事情確實有,但不是發生在小芳身上。

老板娘聽小芳這麼一說,心想:這退婚的事兒,還真不好辦了。對付小芳的爹,看來,不能來硬的,隻能來軟的。

“小芳,你如果願意做我的兒媳婦,那麼,我到你家跑一趟,做做你爹的思想工作。我想:就憑著我這三寸不爛之舌,肯定能做通你爹的工作。到時候,等你爹點了頭,咱們再辦婚禮也不晚。”老板娘思忖了一會兒,緩緩說道。

總而言之,現在,老板娘是盯住小芳了。她認定:隻有小芳這個姑娘才能挽救自己的兒子。隻要小芳做了自己的兒媳婦,這個家就有希望了。

“好吧。”小芳心想:拖一時是一時。

老板娘想:得把這個小芳纏住,不能讓她跑了。於是,她拉住小芳的手,說:“既然你不一定能做我的兒媳婦,那就先做我的幹女兒吧。”

“做您的幹女兒?”小芳一時楞了,不知道該不該答應。

“對呀。先做我的幹女兒,等以後跟我兒子結婚後,你既是我女兒,又是我媳婦,親上加親,你說,該有多好呀。”老板娘懇切地說。

小芳覺得老板娘盛情難卻,剛才,已經拒絕做她的兒媳婦了,現在,總不能又拒絕做她的幹女兒吧。於是,她隻好點點頭。

“女兒!”老板娘緊緊握著小芳的手,深情地說:“從現在起,你就是我的女兒了,那麼,就有責任管你的哥哥了,以後,他有做得不合適的地方,你就不客氣地管,該罵就罵,該打就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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