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楓妹,我也喜歡喝米酒,吃排骨,尤其是米酒,我喜歡死了。我這人不沾酒,但唯獨喜歡米酒。”丁哲興致勃勃地說。
“您喜歡吃的豆腐,我也喜歡吃。”吳小楓說。
“啊!咱倆的共同之處太多了。”丁哲興奮地說。
“丁哥,吃的說完了,再說說您喜歡玩什麼?”吳小楓問。
“我喜歡旅遊,喜歡散步,還喜歡看電影。”丁哲說。
“哇噻!真是無巧不成書呀,我也喜歡旅遊、散步和看電影。”吳小楓覺得太奇怪了,自已跟丁哲的興趣愛好竟然驚人的一致。
“不過,我最近幾年一直沒看過電影了。”丁哲鬱悶地說。
“誰不讓你看電影了?”吳小楓問。
“我不好意思去看電影。”
“看電影有啥不好意思的?”吳小楓好奇地問。
“我看人家都是成雙入對的看電影,哪兒有一個大男人自己去看電影呀。你往那兒一坐,人家就知道你是單身狗。說不定還以為你有什麼大毛病呢,不然,怎麼連個女朋友都沒有。”丁哲皺著眉頭說。
“我倒是經常一個人看電影,我才不管別人怎麼說呢。不過,我往那兒一坐,人家就認為:這MM肯定是眼光太高了,所以,才獨自看電影。”
吳小楓嘻嘻一笑,說:“丁哥,現在好了,我陪您一起去看電影。看不把別人羨慕死。”
“羨慕死?”丁哲不知道是什麼意思。
“丁哥,您帶著這麼漂亮的MM去看電影,那些男人一看,把我和他們的女朋友一比較,眼睛不紅才怪。象我這麼漂亮的MM,可謂千裏挑一呀。”吳小楓大言不慚地說。
“那是,那一定是,讓他們個個都患紅眼病,嘻嘻……”丁哲今晚遇到了吳小楓,他覺得自己中了大獎。這個獎,比最大的五百萬還要大。
“丁哥,現在太晚了,不然,馬上陪您去看電影,把以前少看的電影補回來。”
“小楓妹,最近上演幾部好片子,我都想得流涎水了,明天我就去買票,明晚咱倆就去看電影。”丁哲興高采烈地說。
“好哇。買了電影票就通知我。”
“太好了。”丁哲高興得想唱歌,想跳舞了。不過,他歌唱得不好,舞也跳得不好。“小楓妹,您是多才多藝的人,我呢,啥也不會,您不會瞧不起我吧。”
“丁哥,您名牌大學畢業,我哪兒敢瞧不起您呀。我嘛,上的是一般大學,比您差一個檔次呢,您別瞧不起我就不錯了。”
“小楓妹,您是個很優秀的姑娘,能被我碰上了,這是我的福氣呀。”丁哲心想:若是碰不到吳小楓,自己的婚姻還不知道等到猴年馬月呢。現在好了,如果談得順利,也許明年就能結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