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這兒,丁哲放心了。因為,他覺得自己即使和張婷來往,也隻是朋友之間的友誼,算不上腳踩兩隻船。
丁哲堅定地說:“小楓妹,我不敢說別的大話,至少,我相信自己的人品。既然我跟您談了朋友,就不會再和別的女人交往。”
“我希望我倆都能用實際行動來證明自己的人品。”吳小楓說。
吳小楓確實沒談過男朋友,因為,她太挑剔了。上高中、大學時,都曾有不少男生追求過她,但她一個也沒看上。
大學時,有一個英俊的小夥子曾經讓吳小楓差點就動了心。這個小夥子一米八二的個子,是學校籃球隊的中鋒。吳小楓看過幾場球賽,對他在球場上的英姿很感冒。
一天,剛打完一場球賽,這個小夥子投中了二十個球。吳小楓跑到他的宿舍表示祝賀。一進宿舍,就被一股子惡臭味嗆住了。
吳小楓捂住鼻子,問:“哪兒來的臭味?”
這位中鋒不好意思地說:“我是汗腳,嘿嘿……”
吳小楓掩著鼻子跑出宿舍,心想:我要是一輩子跟他生活在一起,豈不是要被熏成個蒜頭鼻子。
從此以後,吳小楓再也不跟這位中鋒來往了。好在這位中鋒有姑娘追求,所以,也沒糾纏吳小楓。
此刻,吳小楓突然想起這位中鋒腳臭的事兒,她擔心地問:“丁哥,您有什麼毛病?坦率地告訴我。”
“毛病?”丁哲一楞。
“對,比如:腳臭呀什麼的。”
“哦,我的腳倒是一點也不臭。不過,有些小毛病。”丁哲沉思著說。
“什麼小毛病?”吳小楓的心懸了起來。心想:萬一他有什麼讓自己接受不了的毛病,那就麻煩了。
“我有時說夢話。”丁哲說。
“夢話誰都說,不算毛病。你沒夢遊的毛病吧?”
“沒,我不夢遊。”丁哲連忙說。
“那就好,還有什麼毛病?”
“我考慮問題時,喜歡用手指敲桌子。”丁哲說。
“敲得很響嗎?”吳小楓問。
“不響。”
“那就沒關係。”吳小楓放心了。
“我…我有時會放屁。”丁哲不好意思地說。
“誰都拉屎放屁,這算什麼毛病呀。”吳小楓嗔怪道。
“我有時不愛說話。”丁哲挖空心思地找自己的毛病。
“你性格有些內向,自然說話少,隻要不是啞巴就行了。你少說點,我多說點,不然,倆人都多嘴多舌,反倒會引起矛盾。”吳小楓嘿嘿一笑,望著丁哲說:“我發現你還有一個毛病。”
“什麼毛病?”丁哲擔心地問。心想:莫非吳小楓開始不滿意我了?
“你呀,太害羞,象個姨娘。”吳小楓撇撇嘴。
“嘿嘿,我小時候,親戚朋友們也說我象個小女孩。小楓妹,您是不是嫌我缺乏陽剛之氣呀。”丁哲的心吊到了半空中。
“這一下好,我倆反了個了。我小時候,親戚朋友都說我象男孩,所以,我就有了一個外號:假小子。”吳小楓心想:一個假姨娘,一個假小子,我倆真般配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