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說有這麼一位如花似玉的大美女跟自己“同居”,淩霄該偷著樂才對,可事實卻是——
“淩霄,幫我把垃圾倒了!”
“憑什麼呀?”
“因為你摸過我的胸!”
……
“淩霄,本小姐餓了,快去煮東西吃!”
“憑什麼呀?”
“因為你摸過我的胸!”
……
“淩霄,本小姐房間燈壞了,快來給我修!”
“憑什麼……算了,您甭提我摸過你的胸了,我幫你換還不成麼。”
“那還差不多,你這是在還債懂麼,打今兒起,你就是本小姐的小男傭了,要隨叫隨到,我的話就是命令!”
一幕一幕,這半個月,已經在出租屋內上演無數遍了。
孫采薇這小娘皮,不愧是個奸商,太會資源的最大利用話了,利用淩霄心裏對她的那麼一丁點愧疚,想盡千方百計地壓榨他的剩餘勞動價值。
淩霄悲催地發現,他已經從一個自由的勞動人民,變成地主家大小姐的包身工了。
****的係統,還大情聖係統,情聖你一臉,你瞧小爺這樣兒,像個屁的情聖,這位大小姐的小男傭還差不多。
按照一般都市文的套路,你這個破係統不是能兌換“虎軀一震”光環神馬的嘛,隻要小爺對著她震呀震,她就會對我投懷送抱、愛我愛得不要不要死去活來麼?
找遍了整個係統商城,淩霄也沒發現有相應的道具,連這個功能都沒有,差評!
不過他對係統商城裏麵的道具倒是熟悉了不少,以後再遇到些突發情況,也知道該兌換什麼物品了。
好在淩霄好處還是有一些的,經過這些天的相處,孫采薇這小娘皮對他的好感度,已經從20增加到了31,以一天不到1點的緩慢速度提升著,甚至到了31點後,就三天沒動過了。
也就是說,當了十多天包身工,淩霄除了44情聖點,一無所獲。
頓時在心裏將孫采薇罵翻了天,你這小娘皮,吃小爺的,用小爺的,小爺還得伺候你,除了內衣甚至連衣服都給你洗了,就賺了這麼點兒好感度?
挨千刀的,你丫還有沒有良心呀。
除此之外,淩霄還是有些福利的。
譬如熟悉後,這位大小姐還真沒拿他當外人,沒事兒就穿著睡衣在屋子裏晃悠,那身材,********的,皮膚也是水靈的不像話,就這幾天,淩霄都流了好幾回鼻血了。
不過他眼看小命不保了,哪裏還有這些旖旎心思。
新書期過去了三周,淩霄一輪推薦下來,收藏堪堪破萬。
成績比他上本好了好幾倍,但離三萬這個數字,還差三分之二。
時間僅剩一周,淩霄覺得自己是不是該給自己準備後事了。
想了想,自己孤家寡人一個,死了也沒人記得,更沒有什麼可以留給全人類的偉大遺產,準備個屁。
“喂,你天天趴電腦前寫什麼小說,這玩意兒能賺錢麼?”孫采薇又穿著睡衣過來了,香風撲鼻,淩霄忍不住抽了抽鼻翼。
“好聞吧?”孫采薇淺笑著說道,“淩小爺,天氣變熱了,你還是注意身體吧,這兩天老看到你流鼻血哦。”
經過這些天相處,她算是看明白了,淩霄這家夥,看著傲嬌得不行,其實就是個典型的小男生,說不定還是個小處男,有色心沒色膽那種,她隨便玩兒點花招,就能搞得他麵紅耳赤的。
她算是把淩霄吃定了。
心裏也是更奇怪,這麼個靦腆的家夥,當時怎麼就做得出大街上襲胸這種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