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附:科舉製的技術、製度與政治哲學涵義意(1)(1 / 3)

(一)從技術層麵看科舉:一部有效而穩定的文官機器

經過了一個世紀的政壇風雲與官製興革,人們回首發現:“科舉競爭”無論是與我國古代的世卿世祿、察舉征辟,還是與外國古代的貴族製、軍功製與“奴官”(如近東的所謂馬木路克製)製相比,都要合理得多。而科舉廢除後,我國軍閥時代與後來的官製也未見得優於、甚至常常是劣於科舉。另一方麵現代文官製中的考試製度卻有許多類似科舉的程序。因此為科舉製“平反”的呼聲也越來越高了。

當然,對照現代文官製的實踐,要挑科舉製的毛病也是輕而易舉的。

諸如考試內容的陳腐、參考資格與考試規則等方麵用現代眼光看也並非絕對公平。

而當時的官吏銓選中除考試外也還存在著其它非競爭性因素,如世襲、恩蔭、薦舉、捐官、特授、奴官(太監外任或清時滿洲包衣外任之類)等等。但是如果不以現代文明標準苛求前人,則應當說在前近代世界上的確難以找到一種政治人材選拔方式其“公正”性與效率能超過我國科舉製度的成熟期。而且成熟期科舉製度在嚴肅科場紀律、實行規範競爭方麵的確是我們現行的考試製度所不能及、更是“察舉征辟”色彩濃厚、身份與“關係”背景強烈的我國現行幹部製度應當借鑒的。

撇開貴族政治(它一般與非中央集權的“軟國家”相聯係)不談,曆史上凡屬中央集權的“硬國家”,無論中外,都有賴於高度科層化的職業官僚政治。印度莫臥兒帝國的曼薩卜達爾(mansabdar)體製有33級官階,從“十人長”直至“萬人長”,都是由朝廷自上而下征召、提拔或降黜的官吏。古羅馬基礎上建立的拜占廷帝國也有複雜的羅戈瑟特(l·g·thete)文官體製,正是靠了這種體製多民族多元文化的拜占廷帝國才得以與特馬(軍區)製下軍官貴族化傾向以及村社的地方自治傾向相抗衡而維持著國家行政管理職能,使帝國在內憂外患頻仍的幾個世紀中得以延續。所有這些官僚體製都有賴於一套中央銓選,考核與“雇用”官員的程序。

但是,曼薩卜達爾體製的原則是“軍而優則仕”,軍事官僚的色彩遠過於文職色彩。作為高級“國家雇員”他們脫胎於莫臥兒早期的雇傭軍,其成員多為外國(印度以外的西亞、中亞伊斯蘭地區)冒險家,缺少文化自律。因此盡管曼薩卜達爾體製以官僚決定薪俸極高而聞名於史,國家對他們也一直擁有任命與考核之權(如所周知,這兩點即高薪與考核是當前人們談論最多的反腐敗方法),但這一體製的腐敗速度與程度仍然極為驚人,可以說決不下於我國傳統的科舉官僚體係。

拜占廷的羅戈瑟特官僚體製文職色彩濃厚,而且對於具有政教合一特點的拜占廷東正教帝國來說,這一官僚體製既保持著獨立於教會係統之外的世俗性,又具有一定程度的意識形態(宗教)自律。

國家對文官的考核內容則包括羅馬法之類的實用知識。然而羅戈瑟特在地方行政上的效能受特馬軍事貴族的製約而十分有限,而且由於政治貴族化的發展,官僚的作用日益減退,到14-15世紀羅戈瑟特大都已成為無權的虛銜。另一方麵由於羅戈瑟特多是低薪乃至無薪職,又執掌征收賦稅之權,因而腐敗也非常嚴重。最後,這一文官體製的消亡也就成了拜占庭國家滅亡的先兆。

與這些中央集權官僚體製相比,我國的科舉官僚體係在文職化、科層化、合理化等方麵顯然更勝一籌。以科舉為“正途”而又以儒家學說為科舉考試內容的做法把政權的世俗性與意識形態灌輸自然地融合為一體,是我國傳統政治的一大創造,它比政教合一體製與純粹的雇傭官僚製都更有利於傳統中央集權國家的發展。“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式的“機會均等”更是在專製條件下最大限度地擴大統治基礎的有效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