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國忠以宰相兼吏邵尚書40餘職,廣收賄賂,官以賂選。
照唐製,六品以下官員的選拔要經過三次:第一次,是集中考試,以察其書判能力;第二次,是麵試,以察其言貌;第三次,是擬官注籍。經過這“三注三唱”,再報門下省複審。如此一來,往往需要幾個月方終其事。楊國忠為了顯示自己的“幹練”,同時滿足行賄求官者的欲望,公然一反舊章,令屬下在他家中預先密謀名單,然後召集左相及給事中、諸司長官,前來詮選官吏。來人憚於他的權勢,隻好提一名定一名,不敢提出任何異議。所以,一天之內,卻辦完了數道手續。
當時有位名叫康謙的人,本是經商的胡人,根本不懂軍事;天寶初年,通過賄賂當了個安南都護。後來,由於他向楊國忠行賄,竟被破格提升為將軍。
楊國忠的兒子楊暄因忙於替父親收受賄賂,無心用於學業,所以在科舉考試時沒有及格。主考官達奚殉惟恐得罪了楊國忠,便派兒子達奚撫專門前去拜見他,以探虛實。達奚撫剛說罷“我父親要我稟告您,令郎這次考試沒及格,但也不會讓他落選”,楊國忠頓時大怒:“我的兒子何不富貴,想不到被一班子鼠輩出賣!”達奚撫惶惶然回家告訴了其父,其父不得不將楊暄的名字排在了榜首。此後,楊暄很快被提拔為戶部侍郎;而原任禮部侍郎的達奚,卻在數年後,轉為吏部侍郎而已。
楊國忠貪汙受賄之數量無法確切知道,僅其細絹就達3000萬匹,相當於當時國家一年的調絹收入;若按當時全國人口均分,每人能分到半匹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