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1 / 2)

夕陽眷戀,霞光染遍蠻荒峰巒大河,荒漠澤涸;深山幽道之中,蹄鈴聲響,商隊一直向北。

蠻荒邊緣,共分九地,以山巒為名,此地屬於雪蒼山脈地界。

雪蒼山綿延千萬裏,深山大澤;隻有一城三鎮,餘者皆是荒蠻之地,人族生存,皆以部落群居。

而我們的下一站是達善部落。

達善部落在這雪蒼山背部,已屬支脈雲落山的範圍,靠近蒼古河,離那落山鎮也不過三兩日的時間。

商隊前行,穿行於山陌密林之間,這裏到處都是嶙峋怪石,草長木深,幽幽發寒;偶爾興起一陣嘶吼,裂穀震耳,讓人心神巨顫,毛骨悚然;恍若前方就有凶獸擋路,猙獰欲噬;膽小之人,早都肝膽俱裂,還何來行走。

不過隊伍恣意吵鬧,大聲歡笑,以此來排解路途的煩悶;除了一個初來者,絲毫沒有因這影響隊伍的速度。

我落在隊伍的後麵,一批角馬,一輛貨車,偶爾參雜幾句,淺走漸行。

人生其實當真奇妙,上一刻我還是地球上的一個宅男路人,下一刻就成了這個荒古大陸的行腳商人。

別誤會,這不是穿越,也不是重生;隻是我能傳送來此,也能傳送回去。

而這一切原因,隻因我在兩個月前,也就是地球的差不多兩年之前偶爾得到的一枚神奇玉片,這玉片的第一個功能就是定位傳送。(注:這裏與地球的時間流差是一比十,這裏一天,地球十天。)

人生不管喜與悲,隨遇而安。

經過初次的茫然和惶恐之後,我已在這個世界混跡了兩個月,期間也來回回去幾次,現在已成了這蠻荒邊緣的一個小行商,如今也算老鳥。

其實在這蠻荒邊緣,成為一個行商也很不簡單的,不僅需要一定的膽氣,還有必須的資金,才淘換一些鹽鐵衣物;當然,如果你以為這樣就能行走於荒蠻部落之間,換取豐厚利潤,那你就錯了。

行走這蠻荒之地,還必須要有人帶你熟路取經。

這不僅要耗費你大部分的收入,還會擔心自己所遇非人;蠻荒之地,不比城裏,一怒一怨,都會讓你屍骨無存。

我們的領頭老胡就是個不錯的選擇,這廝麵相粗礦,聲音如炮,而且好酒和女人;但不可否認,在整個雪湖城底層行商的老鳥行列中,他還是很有公信力的。

我就是他帶出來的,這廝有練體八重的修為,一個妥妥的小高手。

當然,如果你有商隊接納與你;那恭喜你,你算是前途可期了。

像我們這樣不足十人隊伍,在這邊緣之地隻屬走商行列,連最低等的商隊都算不上,大多臨時湊數,搭夥前行,走走短途。隻有那些幾十上百,上前上萬的商隊才有武力的護持,方敢行走這更遠的蠻荒邊緣。

不過,不管怎麼說,存在必有其道理。我們也不必妄自菲薄,行商就是附近這些部落的福音。

隊伍已走了很久,夕陽的餘輝也幾乎散盡,前方的道路有些灰蒙,特別是這山林,更添幾分陰暗。那些不知名的野獸已開始嘶吼,陣陣回音飄蕩於山川幽林之間,讓人心頭開始有些不安。

眾人開始點起了火把。

小安就是一個初次的行腳商,十七歲,家貧;此刻臉色就有些蒼白,左顧右盼,畏畏縮縮,馬車的驅趕都有些落後。

老胡的聲音適時地傳了過來,“大夥加把勁,過了這山就能看到部落了,到時候吃酒玩女人,大家可以盡情狂歡。”

隊伍發出一陣狂熱的歡呼,隊伍的腳程就快了幾分。

特別是這膽小的少年,更是把聲音吼的最烈,臉都憋的通紅,以這來釋放心中的恐懼壓抑。

小安把馬驅到與我齊平,虛聲道:“蕭哥,你就不怕?”

我掃了一眼這四周幽深密林,怪石奇木,笑道:“這雪蒼之地,距離城邦已近,雖多有怪石詭木,凶禽野獸,但其實隻是虛勢厲吼;那些真的凶獸妖禽,早就被人抓去下酒,沒有什麼凶險的。

以你這練體四重的修為,大可不必如此害怕,多走幾趟就習慣了。”

小安心安點頭,雖然我隻練體三重的實力,但那份淡定從容卻是他不能比的。

老胡的經驗還是很豐富的,他就是這一帶的活地圖;翻過山林,果然一片片的紅豔篝火出現在眾人的眼前。

部落到了,眾人一陣歡呼。

部落族長也顯然看到了我們的火把,早早安排了人在寨門口硬接,那熱情,恍若歡呼英雄一般。

晚上是不進行交易的,安排好住處,隊伍就加進了部落的狂歡。

烤肉架上獸肉滋滋金黃,那些衣著簡陋的部落女人豐胸翹臀,圍著篝火載歌載舞;老胡幾人喝著酒吃著肉,其實心思早已在這些女人身上。

這些部落的女人沒有多少貞操觀念,即便是部落的男人也一樣;有商隊前來,這些女人就會出來相迎,但凡出現在狂歡中的女人,其實都是用來招待商客的;而價格也不貴,一晚十斤精鹽,便宜又實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