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工業門類(2)(1 / 1)

第三節 電業管理機構

1975年6月成立瑞金縣供電所,隸屬縣水利電力局。1984年,更名為小水電公司。1994年10月8日組建瑞金市電力公司,肅屬關係不變。1999 年5月20日,成立瑞金市供電局(正局級事業單位),內設黨總支辦公室、行政辦公室和生產技術、用電管理、安全監察、企業管理、財務管理、綜合管理等科及 調度室、校表室、安裝工程隊、變電站等機構。2000年,有幹部職工818人,其中技術人員86人,配局長和3名副局長及工會主席、紀檢組長等領導職數。 負責製訂實施全市電力發展規劃;執行國家和地方電業法規;組織電力生產供應;保護電力資源和設施,實施城鄉電網建設和改造。與此同時,成立瑞金市供電有限 責任公司,與供電局同套人員,業務隸屬江西省電力總公司。

第四節 礦產資源管理機構

1994年,以市經濟委員會 地礦科為基礎組建地礦局(副局級)。1996年5月,地礦局升格為正局級行政單位,主管全市礦產資源、地質環境和地質勘查。設行政編製6人,工勤人員1 人,配局長、副局長各1人,內設辦公室和礦產資源開發監督科。負責市域內礦產資源普查、儲量申報;執行國家《礦產資源法》,維護礦產資源國有權,有償開 發、利用礦產資源;負責采礦行業登記、發證、監督和地礦工作的對外交流合作,審批和參與審批中外合資、合作和外資企業在本市的礦產資源開發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