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度建立 1986~1990年。人民銀行要求各專業銀行領用款項必須做到有計劃、有額度、有存款餘額,堅持出入庫複核,嚴格手續,核定專業銀行業務庫 存限額和現金收支匡計的編報和查庫製度。1995年,市人民銀行針對全市金融機構增多,回籠投放不規律的情況,建立《大額提現審批製度》、《大額提現電話 報告製度》。1996年,市工商銀行製訂《現金庫存考核辦法》,減少內部資金占用。1998年,市農業銀行製訂《頭寸內部調撥操作規程》,改進頭寸領用報 單傳遞方式,由按月對帳改為按旬對帳,出納、複核、聯行、保衛之間相互製約,相互監督,確保頭寸領用安全。同年,市人民銀行嚴格執行雙人同出入庫、頭寸入 庫複核、查庫及各行、社上解頭寸人員及來庫檢查工作人員必須攜帶出入證的規定,確保庫款安全。
第三節 國庫
國庫 管理 1986年7月1日,縣人民銀行接管國庫工作,9月,配備一名國庫專職員,各專業銀行支行及縣農行各營業所設立經收處。1993年,國庫工作從核算 型向管理型轉變。全年入庫資金3551萬元,辦理收納76456筆,全年無差錯,獲全區金融係統“百日國庫競賽無差錯活動”一等獎。
1994年,市人民銀行嚴格執行國庫條例和會計製度,完善國庫會計核算和財稅、庫資分析,進一步建立健全資金支撥、退庫管理辦法,認真開展稅收收納、報 解、入庫情況檢查。全年拒絕受理無計劃撥款37筆,金額163815元,把關不合格退庫款8筆,金額241059元,清理財政稅收不合理開戶6戶。圓滿完 成稅收入庫5000多萬元。1998年,辦理國庫收納16351筆,把關不合理退庫、支撥13筆,金額295萬元,確保瑞金市國庫資金的完整和安全運作。
國庫券發行 1986~1990年,縣人民銀行代理財政委托發行國庫券業務。1990年,瑞金縣發行國庫券82萬元,銀行兌付國庫券本息92.6萬元。 縣人民銀行對國庫券發行召開二次聯席會議,作出具體安排,銀行負責券麵發行工作,國債兌付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方法,專業銀行的兌付工作由人民銀行負責。 財政、郵電部門的兌付工作由財政局負責。銀行對外營業機構均承擔辦理國債兌付工作。專業銀行之間開展評比競賽活動,縣工商銀行被評為當年兌年國債工作先進 單位。
1991年,財政部改革和完善國債發行推銷辦法,製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債一級交易商管理暫行規定》,實行國債一級自營承購包 銷辦法。中國人民銀行為國債一級交易商,再分配給工、農、中、建銀行承購包銷,人民銀行不再代理財政委托發行國庫券。改變過去向國營企業、集體所有製企 業、企業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分配發行的做法。1994年,推出類似銀行儲蓄存單的憑證式國庫券,1996年起全部采取憑證式方法發行。
2000年,市人民銀行為規範國庫業務內審操作,更好地指導全市國庫業務常規審計,按照上級的要求編製了《國庫業務內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