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7年12月12日地點:成音市天氣:晴
今天我放棄了以往睡懶覺的習慣,起了個大早,好好收拾了一下自己,換上了我自認為最帥的一套西裝,甚至還噴上了一點從來不舍得使用的香水。
原因無他,隻是因為我最好的兄弟,林宇,要結婚了!
婚禮是在市中心最大的廣場上麵進行的。一個禮拜之前這裏還是一塊破舊得不行地方,慶幸的是我們的工人很給力,隻用了不到三天的時間就將這裏裝潢一新,並且看起來比十年前還要氣勢恢宏。
本來林宇是想讓我當伴郎的,但我爸也不知道聽了誰的讒言,告訴我伴郎一定要比新郎醜才行,我自認為要比林宇更帥,所以便拒絕了。
最後我是作為林宇的朋友的身份出場的,我本隻是想站在台下靜靜地祝福林宇他們,無奈那個該死的司儀不按流程辦事,扯著銅鑼般嗓門非要讓我上去講兩句,加上某些損友以及近五千群眾的呼聲,我還是被推上了台。
我作為成音市重建後的最高負責人,怯場是不可能的,但關鍵是事先我沒有任何準備,所以在挖空心思亂七八糟想了半天後,我就憋出了一句話:
讓我們祝三位新人百年好合!
是的,站在台上準備接受祝福的有三個人,除林宇外,還有他的兩個如花似玉的嬌妻。有時候連我都在懷疑,這小子是不是上輩子拯救了銀河係,竟然會有兩個大美女死心塌地地跟著他!
流程進行得很順利,廣場上設立有燒烤宴,大家吃飽喝足之後就開始載歌載舞起來。兩個星期以前電力就恢複了,我事先讓人用能找到的零件組裝了好幾個大功率喇叭放在廣場中央,質感十足的低音炮能把人轟得一愣一愣的,十年前最火的最炫民族風一響起,整個廣場就開始了群魔亂舞,估計是因為太高興了,好幾個七十來歲的大爺都在搔首弄姿地跳著我根本看不懂的舞蹈。
林宇他們是城市重建後的第一組新婚夫婦,所以婚禮搞得相當隆重,全城的人整整嗨了三天,不知道有多少人差點醉死在廣場上。我的酒量算是比較好的,加上十階超完美進化的身體素質,全城五千人輪番來敬我酒我也一點不怵。直到最後一天的晚上,近一半的人都已經人事不知地躺倒在了廣場上,而我還能一個人搖搖晃晃地往我家的方向走去。
我住在廣場旁邊的一家五星級酒店的最頂層。這裏是十年前我成長的起點,我是個念舊的人,所以縱使林宇他們都搬進了附近的別墅中,我依然沒有離開,整個酒店,就隻剩下了我一個人,就連我父母都嫌樓層太高搬走了。
也不知道是太高興了還是酒精的作用,我沒有搭乘電梯,而是從樓底一躍而起,用空氣羽翼直接飛回了房裏。
讓我沒有想到的是,房裏已經站了有人了,燈光下,我能看見林宇正帶著他的兩個老婆圍在客廳的沙發邊上,而沙發上,閉眼躺著一個美得令人窒息的女孩兒。
“你們怎麼進來的?”我晃了晃有些昏脹的腦袋,問林宇。
“一個小時前我找你拿的鑰匙,你忘了?”林宇說。
看來我是真的醉了,把鑰匙給別人了都不知道。
林宇把我扶到另一邊的沙發上,然後煮了一壺茶給我:“醒醒酒吧,說真的,這還是我十年來第一次看見你喝醉。”
淡淡的茶香很快就彌漫了客廳,我細細地品著,感覺喉嚨裏那股惡心消失了許多。我問林宇:“明明是你結婚,怎麼你看起來屁事沒有?”
林宇笑了笑,說:“誰結婚喝真酒啊?我喝了整整三天的白開水!”
我:“······”
就在我和林宇說話的時候,林宇的兩個老婆也沒閑著,正拿著毛巾在替沙發上的那個女孩兒擦拭著臉和雙手,就連指甲縫也沒有遺漏。
林宇往那麵看了一眼,說:“她······什麼時候能醒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