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何點通隱(1 / 1)

(何點①)容貌方雅,博通群書,善談論。家本甲族②,親姻多貴仕③。點雖不入城府,而遨遊人世,不簪不帶,或駕柴車,躡草曾有④,恣心所適,致醉而歸,士大夫多慕從之,時人號為“通隱”⑤兄求,亦隱居吳郡虎丘山⑥。求卒,點菜食不飲酒,訖⑦於三年,要⑧帶減半。

《梁書·何點傳》

【注釋】

①何點:字子皙,今安徽霍山人,幼遭家庭變故,遂終身不仕。

②甲族: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士族,地位尊優,享有特權。

③親姻多貴仕:親,本家。姻,姻親。貴仕,任高官。

④躡草(jué):足登草鞋。

⑤通隱:指曠達、毫無拘束的隱士。

⑥吳郡虎丘山:在今江蘇蘇州。

⑦訖(qì):至。

⑧要:通“腰”。

【譯文】

何點容貌方正雅觀,博覽群書,精於談論。他的家庭本是高門士族,內外親戚有許多做到大官。他卻不入城市官府,而喜隨意遨遊,頭上不插簪,長發披散。身間無腰帶,寬衣舒展,經常駕著牛車,足穿草鞋,高興到哪裏就到哪裏,喝醉了酒才回家,不少士大夫也喜歡追隨他,人們稱他為“通隱”。他的兄長何求,也隱居於吳郡的虎丘山。何求去世,何點食素而不喝酒,三年下來,人瘦得腰圍減去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