牯石鎮是英遠城之下較為偏遠的一個鎮子,卻是離迷榖幻森最近的鎮子。
牯石鎮的一家小酒樓裏,二樓,子歌坐在靠窗的位置,看著街道上的人來人往,怔怔出神,不知道在想些什麼。小狐狸則是抱著一塊雞腿在啃。
幾乎每到一個新的地方,子歌都走進酒樓,就是為了滿足小狐狸的食欲,要不然它就會跳到子歌的頭上,把那墨黑的長發給弄得一團糟。對於這個吃貨,子歌是既無奈又疼愛,還好他解鎖了鳳戒,要不然墨淵給的那點兒錢,早就花光了。
“小二!”子歌回過神來,喊道。
“來咯!客官,要點兒什麼?”子歌一進來就點了一大桌子菜,對於這樣的金主,他們向來是比伺候自己還爽快的。
子歌笑了笑,將一袋子白晶幣扔到桌上,道:“我想問一下,這裏離迷魂幻森還有多遠?”
小二手法熟練迅速地拿走桌上的白晶幣,露出燦爛至極的笑容,道:“客官您可是問對人了!我家就住在離迷魂幻森不遠的……”
“說重點。”子歌挑了挑眉。
“半個時辰就到。”小二言簡意賅。
子歌揮了揮手,小二識趣地退了下去。看著還在大快朵頤的小狐狸,子歌決定等這小家夥吃飽喝足就出發。
這時,一個長相奇醜的男人走上二樓,徑直走向子歌。
“小兄弟,我可以坐這兒嗎?”
“二樓還有很多位置,抱歉,我不喜歡與人拚桌。”子歌從他身上感受到不良的氣息,是針對自己的,直接拒絕道。
男人沒有理會子歌的話,自顧自地坐了下去,小狐狸察覺到來者不善,跳到子歌肩頭。
“我姓程,名泓,也有人叫我瘋狗,我挺喜歡這個外號的。”程泓直接了當地告訴子歌自己的身份。
子歌眼神收縮,殺氣升騰,道:“程家人?”
“程乾是我看著長大的,我曾經教過他武道,算是他的半個師傅。而且,主人說了,把你帶回去。”程泓倒了一杯酒,灑在地上。
“祭奠嗎?可惜,他喝不到你的酒了。”子歌看著程泓的一舉一動,冷笑道。
“不,我是在給你祭奠。主人說了,如果不能生擒你,把你的屍體帶回去也行。”程泓嘴角咧得很大,醜得無法直視。
下一刻,程泓武將七階的實力爆發開來,兩人麵前的桌子頓時四分五裂。
在桌子裂開的一瞬間,同時也是程泓武道境界暴露的一刹那,子歌借著桌子裂開幹擾視線的那一點時機跳下街道,飛快地在人群中穿梭。
“逃?我倒想看看你逃得到哪裏去?”
程泓說完,將手中的酒杯往上一拋,杯子還未落地,人已消失蹤影。
街道上,兩人一逃一追,人群密集,程泓沒有出手,因為那樣反而會惹起眾怒,阻礙到他自己。約莫一刻鍾的時間,兩人就離開了牯石鎮。
子歌的目的很明確,隻要進入了迷魂幻森,程泓即使敢追進去,也會因為陷入幻境而自身難保,更別說再追殺子歌了。
出了牯石鎮,視野也變得開闊,很快,程泓就追上了子歌。
“你的身法武技很強,可惜你的實力太低了。你是自己自廢修為跟我走,還是我把你的屍體帶回去,我給你選擇。”程泓好整以暇,勝券在握的樣子。
“我以為瘋狗隻會咬人,沒想到還會吠個不停。咬人的狗不叫,看來在你身上不算對啊!”子歌嘲諷道。
程泓臉色一變,道:“找死!”
“武技,蒼羽殺!”凝實的武元力化作數十片青色的羽毛,如百步穿楊的利箭破空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