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2 第二百七十九章 反擊!必須要反擊!(2 / 2)

問題出在黃博身上。在黃博加入了公司之後,拍了《西遊降魔》也算是小火了一把,他原來的一個駐唱酒吧的老板,突然找到了黃博,希望黃博能再回去唱上幾首歌。

兩人以前有些私交,黃博推辭不過,就答應了下來。在酒吧唱完歌之後,酒吧老板塞給了黃博兩萬塊,黃博本來要拒絕的,但對方堅持,他也就收了下來。問題就出在這兩萬塊錢身上,當時黃博也沒把這兩萬塊錢當回事,加上回來之後,就忙著找劇本,這件事也就忘了跟公司提,自然也就沒有扣稅。

而這個錢,黃博也沒有私吞,都花在了四處尋找劇本的花銷上,曾小賢當時還要把這個錢補給黃博,黃博也沒有收,大家都沒把這兩萬塊當回事。

實際上,這也不是什麼大問題,兩萬塊的收入,就算是明星的稅收比例高一些,也不過是四千塊的稅,就算是被查到了,補交一下就行了。

但是,這件事卻夠能惡心人的了。

然後是消防部門,這次,還真就查出問題了,先是樓梯口的應急燈,竟然是壞的,還有,滅火器的數量不夠,原本,公司是按照每100平米,配置兩個滅火器來配置的,這個數量,隻多不少。但是,就在前段時間,公司所在的大廈,要求統一更換滅火器,舊的滅火器運走了,但是新的滅火器,已經運到了大廈,卻是還沒安放到公司裏。

消防部門扔下罰單,以及限期整改的通知後,就離開了。

再然後,就是警察登門了,為的是李易之前的打人事件,如果沒人報警,那麼也就算了,但是,當事人之一,已經報警了。最讓人感覺無語的是,報警的,竟然是當天五個公子哥中,跑掉的那一個。

李易態度很堅決,兩個字,不去!然後就把事情交給公司的律師了,律師出麵,拿出了各種理由,其中最主要的就是,這個報警的公子哥,並沒有受到任何傷害,也沒跟李易有過任何的肢體接觸,甚至連話都沒跟他說過一句。李易雖然打人了,但是又沒打他,他有什麼資格報警?

這就好比,一個過路人,看到一對夫妻在打架,丈夫扇了妻子一個耳光,然後路人就報警了,人家被打的妻子都沒說什麼呢,警察也不能把人家丈夫給抓進警局吧?

警察走了之後,李易覺得,也是時候了。

反擊!必須要反擊!

李易就不是一個吃了虧可以忍下來的人,作為一個擁有係統的人,如果連區區一個王靜華都鬥不過,他還不如一頭撞牆死了一了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