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2 第二百八十五章 法庭見(2 / 2)

李易才回到劇組一個多星期,就不得不再次跟王成請假,好在這一處外景,他的戲份已經拍完了,可以等拍攝下一處外景的時候再回劇組。

……

李易和韓佳人結伴走進法庭的,路上,兩人拒絕了大批記者的提問,有說有笑的進了法庭。

因為這次庭審,設計到雙方公司的一些不便於讓外界知道的東西,所以庭審是采取封閉式的。

李易和韓佳人的律師,是在韓國和YG公司已經就YG公司違約,不支付韓佳人醫藥費事件,已經和YG公司打過兩場關係的律師,現在已經正式加盟了輝耀娛樂公司。

韓佳人是狀告YG公司,在自己身患重病期間,拒絕支付高昂的專家診病費、護理費、醫藥費等等費用,換算成華夏幣,共9750萬元,這是當初韓佳人和YG公司簽約的時候,合同裏麵注明的。並以此為理由,單方麵宣布退出了韓國YG娛樂公司。

這個數字,自然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每一筆支出,都有詳細的清單。

YG娛樂公司則表示,韓佳人未經過公司允許,就擅自請來了世界上最為頂尖的醫療團隊,公司沒有義務替韓佳人支付這筆錢。接著,YG公司反訴韓佳人和輝耀娛樂公司,認為韓佳人私自毀約,而輝耀娛樂公司,在明知道韓佳人身上有合約的情況下,還與韓佳人簽訂新的合約,已經觸犯了合同法。同時,起訴李易以及韓佳人,涉嫌欺詐。

李易和韓佳人一方,則是拿出了當初四個美國頂級醫療團隊對韓佳人病情的診斷書,收支票據,再拿出輝耀公司和韓佳人之間的合約,仔細一看,竟然隻是意向合約,也就是說,雙方並沒有正式簽約,也就構不成違反合同法了,也就是說,韓佳人,名義上,依然還是YG娛樂公司的藝人。

如此一來,就簡單的多,要麼,YG公司支付韓佳人的九千多萬費用,要麼,韓佳人和YG公司解約,違約金自然是從這些費用裏扣除。

不過,雖然看起來簡單,審起來卻是很難,這中間還有一個華國和韓國之間的法律不同,而韓佳人,已經在十幾天前,正式拿到了代表著華國公民的身份證,此次庭審,也是以華國公民的身份來參加的。

無論法官如何宣判,總是有一方不會服氣的,最後,在法庭上扯皮了一上午,依然隻能來到庭外調解這條路上。

李易和YG娛樂公司的一個副總,在一家咖啡廳的包間裏,談了差不多兩個小時。然後,兩人共同宣布,雙方已經成功的達成了庭外調解,撤銷了對另一方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