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分別由4部長篇和56部短篇構成,李易用了一個晚上的時間,敲下了英文版《福爾摩斯》的第一個長篇——血字的研究。
然後,李易又將這個長篇,分成了五個部分,每一部分大約兩萬字左右。
之後,李易將《福爾摩斯》的前兩萬字,用電子郵箱郵寄給了英國的最大的文學雜誌社《格蘭塔》。
……
“薩沙,今天有什麼好稿子嗎?該死的戈爾丁,又拖稿,聽著,今天,就是今天,必須要拿出一篇能夠吸引住讀者眼球的稿子來,否則,我們大家都等著失業吧!”
“知道了,威廉先生。”作為《格蘭塔》最年輕的編輯,薩沙感覺壓力好大,這個頂頭上司,動不動就用失業來威脅她,自己隻是一個最底層的小編輯好不好?戈爾丁拖稿,你去找戈爾丁啊!
盡管心裏不滿,不過,薩沙還是開始了今天的工作,篩選稿子,從每個星期至少幾千篇的稿子中,篩選出合格的稿子來。一邊篩選,薩沙一邊在心裏罵著頂頭上司,明明這是三個人的工作,卻都壓到自己一個人身上,另外兩人,其中一個懷孕也就罷了,可是另一個,不就是跟你開過房嗎,就得到了一個星期的休假?
同樣是篩選稿子,在《格蘭塔》和在《奇點中文網》,就是兩個等級的了。篩選網文,簡單的很,因為大多數的網文,編輯隻要看上幾眼,就可以直接PASS掉。但是在《格蘭塔》卻不行,這裏彙聚著幾乎全英國的文學愛好者的投稿,這還不止,歐洲其他國家的文學愛好者,也紛紛往《格蘭塔》投稿。
其中至少三分之一的作品,都非常的優秀,想要在這三分之一的作品中,找出更加優秀的,這就非常難了。
薩沙篩選稿子的方式很任性,就是一篇接一篇的讀下去,吸引不了自己的,直接扔掉,能吸引自己的,就是好稿子,能讓自己讀完的,就算是精品,可以報給主編的,如果能讓自己著急想要看到後續的,那麼,就可以直接上雜誌了。
咦,華國來的稿子?應該是投稿的英國人身在華國吧!薩沙開始看了起來,首先肯定了作者的文筆,非常的好,讓薩沙很懷疑,這是不是某個知名作家開的馬甲。接著看下去,薩沙又給作者加了一個評價,對曆史也是非常了解,寫的是十八世紀發生的故事,應該是一個有閱曆的中年男人才能夠寫的出來。
不知不覺的,薩沙已經把兩萬字的《福爾摩斯》看完了,翻頁之後,竟然是一片空白,薩沙忍不住咒罵了起來:“該死的,後麵的呢?該死的作者,為什麼偏偏要卡在這種關鍵的時刻就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