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並不衝突,這些歌曲的版權,屬於我個人,而我個人,又是屬於公司的,可以簽署協議做一些限製,隻要我還是公司的一份子,這些歌曲版權,便是屬於公司的。我想,你們應該了解我的意思!”李易懶得廢話,直接攤牌了。就是明確的告訴三大公司,我信不過你們,所以我才要把將來的歌曲版權握在手裏。
當然,李易信不過三大公司,三大公司同樣也信不過李易。特別是被李易坑過一次的YG娛樂公司。在三大娛樂公司眼裏,李易可不是什麼善良君子。
李易接著補充了一句,道:“你們應該明白,這一次的合作,對於韓國娛樂圈意味著什麼。”
對韓國娛樂圈意味著什麼?這個大家自然都是明白人,否則也不會如此積極的促成此次合作。
先不說別的,單單是這種麵向亞洲範圍內的戰略合作,一旦被公布出來,三大公司的股價肯定會有一波猛漲。然後新公司,必然是備受關注,一旦上市,可以說,絕對是股民眼中的紅股。
再有,這次算是對韓國娛樂圈的一個整合。三大公司,有了新公司這麼一個紐帶,以後也是可以嚐試在更多方麵的合作,之前有了矛盾,也能更好的溝通,到時候,那些小娛樂公司,哪還有什麼生存的餘地?這是要一統韓國娛樂圈的節奏!
“李總,首先我代表我們JYP娛樂公司表示,我們公司,是非常希望這種合作,可以延續的越久越好,此前,我們之間的合作,不也非常的愉快嗎?”JYP娛樂公司的大老板道。
“張總,我的誠意也是非常足的。另外,關於和貴公司的合作,我個人覺得合作的還是非常愉快的,以後這方麵的合作,是可以繼續深入的。”李易道:“其實,大家都不吃虧不是嗎?藝人的合約在你們手裏,版權我若是不拿在手裏,我在新公司,存在感也太差了一些吧?你們不會認為我僅僅是為了賺一些錢才與你們合作的吧?”
既然攤牌了,大家也就是有話說話,S、M的金鍾河道:“李易,在我看來,你創作出來的那些歌曲版權,比起藝人還要重要一些。不過,我原則上同意,讓你擁有這些版權,但是,必須要做出嚴格的法律限製。”
“好,這是應該的。”李易答應了下來,他已經坑過YG公司一次了,也沒想過坑第二次,否則人品會敗光的。三大娛樂公司的能量還是非常大的,至少在韓國,三大娛樂公司能夠讓自己寸步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