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奸臣誤國論(3)(1 / 3)

桑維翰執政之後,更是變本加厲地把媚事契丹看成頭等大事。天福六年(941),成德軍節度使安重榮上表請求抗擊契丹,當時桑維翰已不主持國政,但他聞訊後還急急忙忙暗中上疏石敬瑭,大講不能與契丹開戰的“七不可”。他極力誇張契丹的國勢之強,並列舉契丹對後晉的恩義仁德,提出抗契丹則亡、事契丹則存。他的這番話,不僅徹底打消了石敬瑭因當“兒皇帝”而產生的幾許“煩懣不快”,推動他在賣國事敵的罪惡道路上愈滑愈遠,而且也進一步暴露了桑維翰自己民族敗類的醜惡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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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臣是皇帝的臣子,不過他們卻把皇帝作為實現個人目的的手段,然而忠誠之士卻把皇帝當成為了萬民謀福的工具,皇帝的作用相同,而收效卻全然相反。前者可以損毀百年基業,後者也可讓萬世憬仰。奸者奸心,投其所好則得到重用,目的達成,不被利用的一方總是渾然不覺,悔之晚矣。

5.蕭裕一箭三雕

蕭裕是金朝著名的奸臣。此公最大的特點,是“陰險巧詐”,善於玩弄陰謀詭計,長於陷害他人。正是靠著這份天資奸惡,他才成為金海陵王完顏亮弑君殺親罪惡活動的謀主和打手,並由此而飛黃騰達。

完顏亮是金太祖完顏阿骨打的庶長孫。金熙宗統治後期,完顏亮位高權重,其篡奪皇位的野心亦日益發展。善於看風使舵的蕭裕以為完顏亮是奇貨可居,便主動投靠,率先參與到他篡權奪位的陰謀之中。

皇統九年(1143年)五月,完顏亮被喜怒無常的金熙宗貶出朝廷,要到汴京(今河南開封)擔任領行台尚書省事。當時蕭裕正任北京(今內蒙赤峰市寧城西大明城)留守。完顏亮路過北京時,曾與蕭裕密謀說:“我欲就河南兵建立位號,先定兩河,舉兵而北。君為我結諸猛安以應我。”蕭裕對這個武裝叛亂的企圖完全讚同,二人“定約而去”。誰知完顏亮中途又被熙宗召回任以高官,他與蕭裕原來擬定的叛亂計劃落空了。這一年的十二月九日,完顏亮在秉德、唐古辯等人的協助下,突入皇宮,殺死金熙宗,於血泊之中黃袍加身,而蕭裕卻因任職地方,沒有能夠成為這場流血政變的直接參與者。

完顏亮即位之後,對直接參預政變的有功人員大行封賞:秉德被任命為左丞相兼侍中,唐古辯為右丞相兼中書令。他還對秉德等六人“賜以誓卷”,以同生共死相約。而蕭裕隻被委以秘書監,其地位、權勢遠在秉德等人之下,蕭裕對此並不甘心。他和秉德等人雖然是共扶一主,有同黨之誼,但他卻對這些人妒恨不已、視為仇敵,認為他們搶去了那份本來非他莫屬的榮耀和權勢,總想尋機置秉德等人於死地,而完顏亮的猜忌好殺,則為他提供了契機。

完顏亮“為人僄急,多猜忌,殘忍任數”,“外若寬和而城府深密、人莫測其際”。他即位之後,對金太宗的諸子視如眼中釘、肉中刺。當時,太宗之子宗本以太傅之職領三省事,兄弟八人同居朝列,勢力強大,完顏亮為此寢食不安,急於興獄屠戮。蕭裕迎合其意,建議完顏亮以謀反之罪來誅除宗本等人,他向完顏亮獻計說:“尚書省令史蕭玉,素為宗本所厚,人所共知,今托為玉告變狀,以取信於人,可按籍誅也”。完顏亮聽此,拍手稱善,於是二人分頭準備行事。

天德二年(1150年)四月的某一天,完顏亮乘宗本、宗美二人毫無防備,借早朝之機突然下手,不由分說,便將二人殺死。與此同時,蕭裕也派人去抓蕭玉,要逼他在已經替他寫好的揭發狀上簽字。誰知蕭玉卻是大醉不醒,一直睡到了當天晚上,蕭玉才睜開雙眼。一看到那些守候其旁、一身戎裝的軍士,他還以為是自己遭人陷害而入獄,不由得嚎啕大哭,連聲求饒。蕭裕看他已經嚇得半死,這才從幕後閃出,“附耳告之曰:‘主上以宗本諸人不可留,已誅之矣!欲加以反罪,令汝主告其事。今書汝告款已具,上即問汝,汝但言宗本輩反如狀,勿複異詞,恐禍及汝家也!’”蕭玉哪敢不從。於是,宗本就成為大逆不道的罪犯,其親屬皆受牽連,太宗子孫七十餘人均被殺戮。

蕭裕知道完顏亮對秉德、唐古辯二人也心懷猜疑,所以在他為蕭玉起草的揭發狀中,就把他倆全都誣陷為宗本的同謀。結果,當完顏亮大肆殺戮太宗子孫的同時,秉德、唐古辯二人也大難臨頭,成為刀下之鬼。

由於策劃有功,蕭裕很快被提拔為尚書左丞、加儀同三司,授猛安。完顏亮覺得這還不足以酬謝其功,又賞賜蕭裕錢二千萬、馬四百匹、牛四百頭、羊四千口。蕭裕憑著這一條詭計,既討取了主子的歡心,又除卻了強勁的政敵,還能升官發財,真是一舉三得,其狡詐凶狠,由此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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