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堅(540~604),即隋文帝。公元581年—公元604年在位。弘農華陰(今屬陝西)人。北周時襲父爵為隋國公,女為宣帝皇後。靜帝年幼即位,他任丞相,總攬朝政,封隋王。大定元年廢靜帝自立,建立隋朝,開皇七年滅後梁,九年滅陳,結束南北朝分立局麵,統一全國。仁壽四年被太子廣(煬帝)殺死。
楊堅少時體貌奇特,目露精光,性情矜持而又深沉嚴肅。他15歲時,因父功授散騎常侍、車騎將軍、儀同三司,封成紀縣公。周武帝即位後,又進位大將軍,襲爵隋國公,長女又被聘為太子之妃,其時楊堅年僅33歲。其實,此前他早已是皇親國戚了。他的妻子獨孤氏之姊是周明帝之後,而明帝是武帝之弟,因此楊堅進入壯年雖寸功未立,卻憑借深厚的家族根基和關隴集團中穩固的政治聯姻,成為北周上層統治集團的一名重臣。當時朝中有許多人以楊堅相貌奇特、恐有反相為辭,請周武帝早除後患。楊堅聞知後頗為恐懼,每每小心謹慎,不敢有半點疏忽。
周武帝雄才大略,頗有作為。親掌國柄後,屢興伐齊之師。楊堅從駕征討,始建軍功,曆官定州、亳州總管,攻滅北齊後,進位柱國。
周武帝壯年病卒,太子即位,是為宜帝。周宜帝荒淫無道,朝野震怖。他在即位一年後,突然荒唐地禪位給隻有幾歲的兒子,自己仍然親掌朝政,自號天元皇帝。其時楊堅特別注意禮賢下士,位望甚隆,引起主上的猜忌。天元帝曾怒氣衝衝地對楊後說:“我一定要族滅你們全家!”一次,他果然召見楊堅,先命左右侍衛說:“如果見到隋國公麵有怒色,你們就給我推出去斬了。”不料楊堅進見時,任由君王百般指責,仍神色自若,恭敬以對,皇帝竟然抓不到半點把柄,隻得作罷。周武帝本來對楊堅深懷猜忌,指望兒孫能有出息,控製朝政,以防楊堅篡權,無奈生兒不肖,無力遏製楊堅實力的膨脹。
大象元年(580)5月,年方22歲的周宜帝突然暴卒。楊堅傾心交結的心腹、把持朝廷機要的大臣鄭譯、劉明矯改詔令,使楊堅以國丈之親,入朝攝政。楊堅輕鬆地掌握了北周軍政大權。
楊堅擅權,引起北周諸王和諸將的普遍不滿,楊堅分別加以處置。他逐一平定叛亂,放手誅殺北周宗室,排斥異己。
公元581年2月,楊堅迫使周靜帝退位,自立為帝,改國號為隋,年號開皇,建都長安,史稱隋文帝。
隋文帝即位伊始,便開始著手進行政權機構的改革。以加強中央集權。開皇元年(581)2月,他采納大臣崔仲方的建議,廢除北周六官製度,在漢、魏、北齊官製的基礎上,設立內史、門下、尚書三省,作為最高政務機構,分別負責決策、審議和執行。尚書省長官為尚書令,副長官為左右仆射,與內史省長官內史令、門下省長官納言同為宰相,三省相互牽製,共同參議國家大政。尚書省下轄吏、禮、兵、刑、民、工六曹,處理日常軍政庶務。隋文帝還著手改革地方機構,廢除了南北朝以來的州郡縣三級體製,實行州縣兩級體製,撤除了不少冗贅州縣,從而節省了政府開支,提高了行政效率。此後又規定六品以下官員也由吏部選授,地方官吏不得自辟僚佐,從而使中央對地方的控製能力得到極大加強。
下一步,隋文帝開始大力整頓史治,由史部每年定期考核地方官吏的政績。州縣佐官三年一換,不得再任。地方官全部選用外地人,嚴防各地豪強勢力為惡。隋文帝還經常對表現良好的地方官史實行獎勵,對於貪官汙吏,則嚴懲不貸。他多次下詔選求賢良,選拔門第寒微卻有才能的士人充任高官,因此,隋初謀臣良將眾多,各種人才齊聚,極大地提高了王朝的統治效能。
隋文帝極為重視法製的完善,開皇元年,他命人參考魏晉舊律,製定刑律頒行,成為對後世法律影響深遠的《開皇律》。開皇三年(583)又命蘇威、牛弘等人修訂新律,體現出“以輕代重,以死為生”的精神。
為發展生產、增加國力,隋文帝在經濟方麵采取了許多有益的變革。開皇2年(582),他頒布了關於均出和租調的新令,減輕了百姓的負擔,使農民有更多的時間從事農業生產。為解決漢末以來豪強庇民戶為私屬、侵奪朝廷戶口的積弊,隋文帝實行“大索貌閱”利“輸籍之法”,從而檢括出大量隱漏戶口,擴大了政府的收入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