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附錄二 曆史上祭祀的禮儀、禮器(1)(1 / 3)

一、始祖祭祀

古代中國人認為“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禮記·郊特牲》),因而非常重視對祖先的祭祀。

根據民族學和考古學研究的成果,我國原始宗教起源於舊石器時代中晚期,而形成於新石器時代。先民對死亡和死者的關注,導致了靈魂觀念和祖先崇拜的產生,進而產生了喪葬觀念、習俗和墓葬。我國墓葬的曆史可以溯源到舊石器時代中晚期的母係氏族社會。在山頂洞人屍骨上發現,山頂洞人已經有在死者屍體上撒赤鐵礦粉的習俗,這種習俗與靈魂觀念和原始巫術息息相關。前6000—5000年左右的山東北辛文化、河南裴李崗文化、陝西老官台文化中發現墓葬更為普遍。這時人們對死去的親屬,尤其是對有貢獻的長輩和祖先,由依戀發展為崇拜,從而產生了祭祀祖先的儀式。

氏族社會晚期的墓地祭祀在田野考古中發現較多。在山西襄汾的陶寺遺址、甘肅永靖秦魏家齊家文化墓地、山東膠縣三裏河遺址等都曾發現祭祀性遺跡。在遼寧紅山文化和長江流域的良渚文化遺址還發現了規模巨大的祭祀場。這些發現說明,在黃帝時代已有祭祀製度,有大規模的祭祀活動,而顓頊時期“絕地天通”則是對於包括祭祀製度在內的上古宗教進行規範的改革。

在古代,各部族祭祀的對象和內容都是互不統屬的。《左傳》曾經指出:“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意思是說祖先的神靈不願享用異族人所供奉的犧牲,人們也不該祭祀異族的祖先。黃帝的祭典也應該是在本族內部首先流行了相當長的時期,這是黃帝祭祀的第一個階段。

黃帝去世後,對黃帝的祭祀又逐漸呈現出一種新的跡象。黃帝不但作為華夏族的始祖,而且還贏得其他部族的崇敬。在當時祭祀始祖的□禮中,黃帝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所謂□禮,即郊禮時以始祖相配。□禮在古代祭禮中是一項非常重要的禮典,它在一定程度上顯示部族信奉一個怎樣的精神領袖。據《國語·魯語》記載:“有虞氏□黃帝而祖顓頊,郊堯而宗舜;夏後氏□黃帝而祖顓頊,郊鯀而宗禹;商人□舜而祖契,郊冥而宗湯;周人□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幕,能帥顓頊者也,有虞氏報焉(報德之祭)。杼,能帥禹者也,夏後氏報焉。上甲微,能帥契者也,商人報焉。高圉、大王,能帥稷者也,周人報焉。凡□、郊、祖、宗、報,此五者國之典祀也。”就□的對象來看,有虞氏和夏後氏都將黃帝視作自己的始祖,這表明黃帝在堯、舜、禹三代具有政治上的象征意義。在東夷族的商民興起以前,華夏族的主體炎黃部族始終是當時文化的主角,它具有政治上的霸主地位,而這一時期的始祖祭祀,自然要以黃帝為主要對象,這是黃帝祭典的第二個階段。

黃帝祭典的第三個階段是商、周時期。商人取得政治霸權之後,又改變了傳統視黃帝為始祖的做法,另立嚳作為統治範圍內各諸侯的始祖,甚至連小邦周也受其影響。至於受到郊、祖之禮祭祀的祖先神,如有虞氏的堯和顓頊,夏後氏崇拜的鯀和顓頊,商人崇拜的冥和契,周人崇拜的後稷,都是各族中有巨大功績的氏族英雄。這一時期,由於東夷文化的長期影響,帝嚳被提升為各族共祭的始祖,而黃帝則降格為炎、黃部族後裔的祭祀對象。

按照後人的追述,在遠古對於祖先的祭祀主要是郊、祖、宗三大類。所謂郊,就是在祭祀上帝的時候同時還祭祀祖先。所謂祖和宗,則是在稱作“明堂”的祖廟中祭祀祖先神。

在殷周卜辭中,宗廟名稱有“宗”“升”“家”“室”“亞”等諸多稱謂,宗廟的存廢與國祚興亡息息相關。《禮記·曲禮下》稱“君子將營宮室,宗廟為先,廄庫為次,居室為後”,透顯出古代對宗廟的高度重視。關於宗廟的具體數目,《禮記·王製》鄭注:“殷則六廟,契及湯與二昭二穆;夏則五廟,無大祖,禹與二昭二穆而已。”《禮記·祭法》:“是故王立七廟,一壇一□。曰考廟,曰王考廟,曰皇考廟,曰祖考廟,皆月祭之。遠廟為祧,有二祧,享嚐乃止。去祧為壇,去壇為□。壇、□,有禱焉祭之,無禱乃止。”兩說的關係不完全清楚,但周代天子七廟,史有明文,而且後代相沿成習。

黃帝作為始祖被祭祀,最重要的祭地就是祖廟。黃帝的祖廟在黃帝死後的一個時期,有可能在當時部落的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地帶。祖廟的祭禮主要為□祫、宗廟時享兩大類。在周人的宗廟祭祀中,□祫為重要,“宗廟之祭,莫大於□祫”(《周禮正義》第五冊孫詒讓按語)。□的意思是“□其祖之所自出,而以始祖配之”。也就是說□禮的目的是紀念始祖以前的遠古祖先。而周人的“□”是對太祖的祭祀,祭於後稷之廟。祫是“合先君曾主於祖廟而祭之”,即在宗廟中合祭祖先。“□以孟夏,祫以孟冬”,都是周天子對於祖先神的重大祭祀。隨著宗法製度的形成,自天子以至於庶人都有一套廟製,天子七廟,七廟以外的其他神位都要遷至高廟。如西周以後稷為太祖廟,自後稷以後按帝王血緣關係遠近而設昭穆共六廟。後稷以前以及後稷以後的大量祖先就不可能再設獨立的宗廟。對於這些祖先,就隻有□祫祭。據周代禮製來看,在合祭先祖時也有一定規定。如先要做修除、擇士、卜日、齋戒的準備工作。由於周人崇尚用氣味來祭祀,因此祭祀時王要先到太室行祼禮,用圭瓚舀了一種叫鬱鬯的香酒灌地,使香氣到達地下,以告知鬼神降臨受祭。祭祀用的食物,行禮後要分而食之,稱為“餕”,是食鬼神之餘的意思。牲肉(生曰脤,熟曰膰)分贈給參加祭祀的賓客或頒賜給同姓諸侯。

古代行禮有九拜。《周禮·春官·太祝》指出九拜之名曰:“一曰稽首,二曰頓首,三曰空首,四曰振動,五曰吉拜,六曰凶拜,七曰奇拜,八曰褒拜,九曰肅拜。”稽首,是跪下後,兩手著地,引頭至地,停留一段時間。頓首是引頭至地,稍頓即起。空首是兩手拱地,引頭至手而不著地。這三拜是正拜。振動是兩手相擊,振動其身而拜。吉拜是先拜而後稽顙,即將額頭觸地。凶拜是先稽顙而後再拜,頭觸地時表情嚴肅。奇拜,先屈一膝而拜,又稱“雅拜”。褒拜是行拜禮後為回報他人行禮的再拜。肅拜是拱手禮,俯身拱手行禮。在宗廟祭祀時,都行稽首禮。

至於宗廟時享,是指古代天子和諸侯及士庶按定製向祖廟獻祭。如前所述,有虞氏和夏後氏都視黃帝為始祖,自然以時享之禮祭黃帝。宗廟時享,按照《周禮·春官·大宗伯》的規定,是“以肆獻祼享先王,以饋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膰夏享先王,以嚐秋享先王,以□冬享先王”。在周代的禮儀中,最有特色的是“立屍製”,就是選定一活人作為祖靈的代表接受祭享。《禮記·坊記》說:“祭禮之有屍也,宗廟之有主也,示民有事也。”《通典》引《白虎通》佚文說:“祭所以有屍者,鬼神聽之無聲,視之無形,升自阼階,仰視榱桷,俯視幾筵,其器存,其人亡,虛無寂寞,思慕哀傷,無所寫泄,故座屍而食之,毀損其饌,欣然若親之飽,屍醉若神之醉矣。”屍用卜筮選定,稱為“筮屍”。《儀禮·特牲饋食禮》雲“前期三日之朝,筮屍,如求日之儀。命筮曰:‘孝孫某,諏此某事,適其皇祖某子,筮某之某為屍,尚饗’”。筮屍的範圍有限製,隻在血緣關係最近的宗支中選擇,“天子以卿為屍,諸侯以大夫為屍,卿大夫以下以子孫為屍”(《春秋公羊傳·宣公八年》何休注)。男用男屍,女用女屍(孫婦)。而廟中的廟主,木質,通常用桑、栗等木製作,平時放在□(石函)中,祭祀時才拿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