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沒遇見她之前,從來都不知道還有‘發自內心的笑容’這種表情和‘打心底裏高興’這種情緒。
他一直知道的都隻是禮貌的微笑。
認識她時他隻有七歲,
八歲的她麵帶孩童純真的笑容從他眼前經過。
他一眼便定,
他與她注定會有一段纏繞。
事實正如他想,他們很快就認識了。
他得知顧雅會彈豎琴,每到有空的時候就會陪著爸爸在街頭賣藝。
可地點是個髒亂不堪的小街,雖然小,人卻多。
此後,他加倍早早的完成每天的學習,隻為了擠出時間去小街上找她。
他小時候最愛吃的棉花糖,也是顧雅帶他吃的。
轉眼已變成十七歲的少年,顧雅也從小時候街頭賣藝的小丫頭變成亭亭玉立落落大方的十八歲少女。
對愛情已經有了懵懵懂懂的認知。
他從第一眼見到她,就覺得她是陪他一生的人。
可事情這次並沒有按照他的猜想,
當他與父親提及顧雅的事情,並且說明想要娶她的心意,葉正宸氣的臉發綠,絕不允許他娶一個低賤的窮人。
並且剝奪他見她的機會。
後來過了段時間,他偷偷的跑去找她。
隻見她沒有身處在梨花中翩翩起舞的掛起笑容,而是身邊一堆空酒瓶的頹廢感。
他吃驚,呆楞的望著她。
顧雅見他,一頭紮進他懷裏痛哭,足足抱著身體僵硬的他哭了三個小時。
好像把從出生到現在,所有的淚水全部發泄出來。
他屢屢問自己,這還是不是當初讓他一見傾心的那個太陽一樣的女孩。
她哭完,沒有告訴他原因。
他也沒有問,就這樣不了了之,再沒見過麵。
過了兩周,傳來顧雅跳樓自殺的消息。
他腦袋一個霹靂,不可置信的聽著。
拔腿就去找她。
把這十年來,所有的地方都找遍,都沒發現。
身體經不住累坐在地上,電話響起,接通後傳來顧雅的屍體已經火化的消息。
他直接把手機丟進河裏,以為不去聽,就不會是真的,
顧雅就還活著。
可是事實就是那麼骨感,
得到你想要的,上帝會讓你付出代價。
顧雅的死就是代價。
按照這裏來想,也是他殺死了顧雅,這一切都是他自己作的。
從那以後的一年裏,他便成了人們口裏的“人肉傀儡”。
沒人敢接近他,沒人敢與他說話。
再也沒有像顧雅一樣的女孩笑盈盈的叫小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