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隋文帝勵精圖治(1)(1 / 3)

隋文帝建立隋王朝,取得政權後,為了加強中央集權,鞏固自己的統治,建立了一整套新的政治、經濟製度。這些製度,在中國曆史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並對隋代以後各朝產生深遠的影響。

隋文帝首先進行官製改革。在他即位的581年,就廢除北周的六官製度,恢複、改革漢魏官製,建立新的隋朝職官製度。中央設三師、三公及尚書、內史、門下、秘書、內侍五省。

三師就是太師、太傅、太保,官位為正一品。三師在漢魏時名義上是皇帝的老師,與皇帝坐而論道,可以設置官署,自選僚屬。隋朝設置三師,與漢魏不同,不能自設官署,不掌實權,隻是給一些德高望重的人一些榮譽職銜。如隋文帝以前朝元老李穆為太師,享受著貴盛無比的榮耀,但是沒有實權。

三公指太尉、司徒、司空,官位也是正一品。隋初雖然可以自己設置官署,安排僚屬,但不久便被罷去,他們有參預國家大事的責任,但也是顧問性質,而且職位經常空著,不常設,後來也就成了安排退位大臣的閑職。

真正的權力機關是尚書等五省。其中,內侍省是宦官機構,主掌皇宮中的事務;秘書省掌國家圖書曆法,職務也比較清閑,這二省在政權中不占重要位置。全國軍政大事主要由內史、門下、尚書三省和尚書省下轄的六部處理,這是隋朝中樞機構的顯著特點,一般稱之為三省六部製。內史省負責起草詔令,是決策機關,長官為內史令;門下省掌政令審查及封駁,是審議機關,長官為納言;尚書省統率百官,是行政機關,長官稱尚書令和左、右仆射。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中央機構的日常政務由尚書省所轄六部負責,六部即吏、禮、兵、度支、都官、工六部。吏部掌管全國官吏的任免、考查、升降及調動等;禮部掌學校、祭祀、禮儀及接待四方賓客;兵部掌全國武官的選用及軍籍、車馬、武器裝備等;度支掌全國土地、戶籍、賦稅、財政收支等,度支後改稱民部;都官掌法律、刑獄等,都官後改稱刑部;工部掌管工程、工匠、屯田、水利等。六部設尚書一人,侍郎二人。三省之名,隋以前就有,而三省並立,各有分工,以及三省長官共同向皇帝負責,則始於隋文帝。三省分別負責起草詔令、審議封駁和貫徹執行,互相牽製又互相補充,保證政令的推行,避免權臣專權,有利於皇帝總攬大權。六部製也是隋文帝時確立的,六部始稱六曹,由左、右仆射分領。六部尚書分掌全國政務,加強了中央集權,後世遂相沿成例,一直延續到清末。隋文帝所建立的三省六部製,發展和加強了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製度,開創了中國官製史上的一個新階段,對唐以後的曆代封建官製影響很大。

中央職官還有禦史、都水二台,分掌監察、水利等事。太常、光祿、衛尉、宗正、太仆、大理、鴻臚、司農、太府、國子、將作等11寺,作為中央具體事務機關,分掌各項具體事務。

在地方官製方麵,隋以前的地方官製非常混亂,北周實行州、郡、縣三級製,全國有211個州,508個郡,1124個縣,每州所轄平均不到3個郡,每郡隻管2個縣,而且許多縣都很小。而地方政府機構卻紛繁重疊,官吏冗多。583年(隋開皇三年),隋文帝廢去郡這一級,改為州、縣兩級製,州設刺史,縣置縣令。同時,合並了一些州縣,裁汰了許多冗官,節省了國家開支,提高了行政效率。地方實行州縣兩級後,州刺史隻管民政,不掌軍權,從而消除了割據因素。

隋文帝還廢除了州縣長官可以辟舉本地人士擔任僚屬的舊製,規定凡是九品以上的地方官一律由中央政府的吏部任免,並且每年進行考核,縣佐必須用外地人,三年一任,不得連任。這樣,本地人便無法把持本地政務。這些措施既改善了吏治,又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控製。

關於軍事製度,隋文帝也進行了改革。隋初,繼續實行西魏、北周以來的府兵製。隋文帝對之進行了重要的改革,將府兵編入民籍。原先府兵,獨立軍戶,其家屬隨營,住在軍坊,不是民戶。在戰爭情況下,府兵南征北戰,調動頻繁,軍人家屬也居無定所。隋朝滅陳統一中國後,590年(隋開皇十年),隋文帝下令:“所有軍人,戶籍全部劃入當地州縣,土地分配和賦役征收與當地農民完全一樣,但是他們仍有軍人的職責,受軍府管轄。”這樣,軍人連同他們的家屬列入州縣戶籍,轉為民戶,可以按均田法受田。軍人家屬實現了安土定居,軍人平時耕作,每年有一定時間輪番宿衛,戰時出征。府兵製下的軍人,就是均田製下的農民,改變了過去兵農分治的現象,實現了兵農合一,寓兵於農。府兵製度進一步與均田製結合起來。由於府兵可以按均田令領受一份田地,這樣實際上擴大了府兵的兵源,有利於府兵製度的鞏固和國家對府兵的控製,防止府兵將領擁兵自重,驕橫跋扈,從而鞏固了中央集權。在府兵統率方麵,隋文帝建立了衛府製度。開皇中,置驃騎府,每府置驃騎、車騎二將軍統領府兵。中央置12府,即左右衛、左右武衛、左右武侯、左右領、左右監門、左右領軍,中央12府下統諸驃騎府,直屬皇帝管轄。這樣,皇帝掌有對軍隊的直接控製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