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榮重視恢複發展生產,以加強國家的實力。他在即位的當月就下詔,允許軍中老弱傷殘願意回家種田的人返鄉從事生產,又下令招撫各地流民,將無主荒地分配給流民耕種。955年(後周顯德二年),柴榮頒布了處理逃戶莊田的法律,規定凡無主莊田,流亡戶的莊田,準許農民向政府承佃耕種,繳納租稅。田主若是三年以內回來的,則將莊田交還他一半,五年以內回來的,則交還1/3,五年以上回來的,除墳地外,一律不予交還。這樣,兼顧到逃戶和承佃者雙方的利益,土地又不至於荒蕪,政府的財政收入也有著落,確是一個不錯的法令。
對於被契丹擄去而離開土地的農戶,柴榮在法令的規定中還特別注意根據他們的實際情況,放寬年限。5年內回來的交還2/3,10年內回來的交還一半,15年內回來的交還1/3,15年以上回來的則不交還。柴榮還規定流亡戶的莊田若無人承種,州縣應設法招還莊主,又規定承種的第一年都免除租稅。這個法令一公布,大量流民承種土地,很多拋荒地得到重新耕種,中原地區的農業生產,很快得到恢複和發展。
柴榮還注意減免租稅,讓農民得以休養生息,他在即位之後的第三個月,即954年(後周顯德元年三月),下令減免租稅,凡諸道州府人民去年所欠夏秋兩稅及其他雜稅,一律放免。以後又多次放免租稅。956年(後周顯德三年十月),規定夏稅六月一日征收,秋稅十月一旦征收。改變了以往不按時日,糧食還沒收割就收租的弊端,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
均定田租,是柴榮經濟改革的一個重要內容。經過幾年的恢複,生產有了很大的發展。但是在田租方麵卻存在著很多不公的現象。政府下令提倡墾荒,允許暫不納稅,但荒地墾出來了,政府卻按熟地加租,使農民不敢墾荒。有錢有勢的人隱匿土地,買通官府,廣有田地而不納租稅,這部分土地的租稅沒有著落,官府就把它加到新開墾的土地之上。這樣,田租不均,加重了農民的負擔,影響了他們的生產和生活。為此,柴榮在985年(後周顯德五年)下令,進行大規模的查田,實行均租。他派出大批人員到各地去,查出了許多隱匿的土地,僅開封一地就查出隱漏之田42000多項。經過查田,約束了地主豪強,減輕了普通農民的租稅負擔,也增加了國家的賦稅收入,為後周的強盛奠定了物質基礎。
柴榮還重視治理黃河、興修水利。後梁、後唐爭戰,決黃河堤壩以禦敵,黃河決口為災,日甚一日,給黃河下遊兩岸人民造成極大的禍害,嚴重地威脅著人民的生產和生命安全。柴榮即位之初,就派宰相李穀親赴黃河下遊沿河州縣檢查河堤,主持修複河堤的工程,一次就動用6萬民工,用了一個月的時間修好河堤。959年(後周顯德六年),黃河又在原武決口,柴榮派宣徽南院使吳延祚征調2萬民工,修複河堤。經過這兩次整治黃河,減少了水災。
柴榮還對運河進行了疏浚,使阻塞已久的大運河重行通航。956年(後周顯德三年)和959年(後周顯德六年),疏浚汴河、五丈河,連接濟水,使山東船隻直達開封。接著疏浚汴河南段及山陽瀆,重新溝通以黃河到長江的水道。又疏蔡河,使開封水道南達壽州。從此,汴梁水運四通八達,山東和江淮的糧食,貨物都可以直達京城,促進了開封的繁榮。在河北一帶,柴榮還命忠武節度使王彥超等人發兵民浚修葫蘆河,收到通漕運、溉良田和防禦契丹入寇的三種良好的效果。
柴榮對京城開封進行擴建。開封在唐末五代時期經濟和戰略地位日趨重要,但開封城郭不大,街道狹小,地勢低濕,生活不便。955年(後周顯德二年),柴榮下詔擴建京城,他采用冬閑施工,春作停止,分期完成,不誤農時的妥善辦法,發動10萬民工前後幹了3年,加寬了街巷,加築了外城,還提倡植樹建井,美化環境。終於使開封城規模宏偉,奠定了北宋時成為全國性首都的基礎。
為了獲得更多的勞動人手,從事生產,柴榮決定對當時的佛教寺院開刀。五代時期,國內寺院林立,僧尼百萬。有許多逃戶為逃避國家賦稅,托名僧尼,甚至將莊園托名寺產。軍隊中的逃兵、亡命之徒、罪犯也都到寺院尋求庇護。這使得國家掌握的勞動人手減少,賦稅收入也隨之日減,而且也不利後周政權的穩定。在郭威統治時期,就曾廢除開封僧尼寺院58所。柴榮即位以後,955年(後周顯德二年五月六日),下令毀佛,大規模抑製寺院經濟勢力。規定後周境內佛教寺廟,除有皇帝敕額的得以保留外,其餘一律拆毀,每縣隻留寺廟一所。今後官僚貴族不得奏請建造寺院和剃度僧尼。想要當和尚的,必須是男的15歲以上,女的13歲以上,得到祖父母、父母或伯叔兄的允許,並能背誦70紙至100紙佛經的才可申請,申請之後,還要經過政府的嚴格限製、批準才能剃度出家。政府規定今後隻準在開封、洛陽兩京,京兆、大名兩府和青州所設戒壇,度人為僧尼,禁止私度。山林亡命、罪犯、奴婢皆不許為僧,有私度的科以重刑。於是,全國共毀去寺院30336所,還俗僧尼近百萬。這些人重新回到土地上從事生產,成為國家的課稅戶,國家的實力因之得以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