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日新聞》從軍記者今井正剛說:“我於十二月十五日夜間,在大方巷《朝日新聞》辦事處前麵馬路上,看到數千人頭攢動,一望無際的中國人群,被趕赴下關屠場。在天色微明的揚子江畔,一片黑黝黝的屍體堆壘如山,在屍山裏蠕動著人影,總有五十人乃至一百人以上,他們在日軍刺刀的逼迫下轉來轉去拖曳著屍體,丟向江流裏去。作業完畢,苦力們被排列在長江岸邊,噠!噠!噠!一陣機關槍聲,隻見仰麵朝天、翻身仆地、騰空躍起,一一都跌落江中,被滾滾波濤卷走。”據在場作業的一個日本軍官說:“這裏被殺害的中國人大約是兩萬人。”

南京市崇善堂在難民區內組織了“崇字掩埋隊”,下設4個分隊,南自中華門、通濟門外,西自水西門外,東自中山門外,城內自城南經鼓樓至挹江門以東,共收屍112266具。

世界紅十字會南京分會從12月22日開始收埋屍體,第一天在清涼山埋葬屍體129具,在中華門外望江磯等處埋葬屍體650具。12月28日,一次收殮6468具,埋葬在中華門外普德寺,後來逐漸增加到9721具。他們的工作陸續做到第二年夏天還沒有完結,到10月底,才把數字作一總結,共埋葬男女屍體43071具。

中國紅十字會掩埋屍體22300餘具。

此外,日軍也處理了大量屍體。據日本南京碇泊場司令部少佐太田壽男交待,該司令部於下關地區“處理掉”屍體10萬具,為此動用的船隻有30隻,卡車10部負責搬運屍體的士兵800人。

據不完全統計,日軍在南京大屠殺中,殺害的中國人競達30萬以上!這是人類曆史上前所未有的暴行記錄。

1957年12月13日殺害李大釗等人的凶手王振南被判死刑1957年12月13日,殺害李大釗、胡也頻等革命烈士的反革命罪犯王振南,由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

王振南1927年在北京任偽京師高等審判廳推事時,積極參與謀害中國共產黨創始人之一李大釗等人。王振南以高等審判廳代表的身份擔任臨時組成的特別法庭的法官,幾次對李大釗等30人進行“會審”,並共同決定判處李大釗等20人死刑,謝光沛等十人徒刑,致李大釗等先烈於同年4月28日壯烈犧牲。

1931年,王振南在上海任偽江蘇高等法院第二分院首席檢察官時,對胡也頻(化名蔣文翰)柔石(即趙少雄)、馮鏗(即馮梅嶺)、李偉森、殷夫(即白莽)等18人以“危害民國罪”

起訴,並將胡也頻、柔石、馮鏗、李偉森、殷夫等革命青年作家交給龍華偽淞滬警備司令部秘密殺害。1934年,王振南又對共產黨地下工作人員鄺惠安等四人進行起訴,最後鄺等都被處死刑。1933年,共產黨地下工作人員歐誌光、張玉山、袁友芳等五人被起訴到偽法院判處死刑,王振南還親自函告偽法院在文到3日內執行,歐等五人遂即被害。

王振南在解放前的35年中,在反動的司法界一直充當虐殺革命烈士的劊子手。據有案可查的,直接受王振南迫害的共產黨員和非黨革命誌士即達180人之多,被殺害的有34人。

這個血債累累的凶手,解放後仍隱瞞罪惡曆史,拒不坦白。人民政府在1955年12月依法將他逮捕後,經過多次審訊,在大量的證據麵前,王振南才不得不認罪。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1957年12月13日舉行了有650人參加的公開審判,依法判處王振南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