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以身作則,倡廉反貪(1 / 2)

封建帝王作為天下萬民的主宰,可以說喜歡怎麼享受都無可厚非。但是,唐太宗李世民則與眾不同,作為一個英明而又理智的君主,他曾眼見和親曆隋朝因煬帝的腐敗而快速滅亡。所以,為了國家的長治之安,人民的安居樂業,他登基之後,不僅反對奢靡,提倡節儉,減輕人民負擔;而且能夠主動約束自己的貪欲,以身作則,為群臣做出榜樣。有人曾評價李世民是賢君中的賢君,智者中的智者。可以說,這種評價還是很恰如其分的。

□自己先做好清廉的榜樣

俗話說:“上梁不正下梁歪。”反過來說,上梁正則下梁不歪。唐太宗為了效法唐堯、虞舜、夏禹、商湯、周文王武王那樣的英君明主,克己自勵,節欲勤儉,嚴格要求自己。他說:“宮殿能夠躲避燥熱和潮濕就可以了,音樂能夠使人精神快樂就可以了,全都有所節製,不追求豪華奢侈;小溪小河就可以觀賞,何必遠到大江大海邊去呢?宮殿就可以遊玩,何必到山野中去呢?忠良可以交友,何必追求海上神仙呢?京城可以遊覽,何必到瑤池之上呢?拋棄樸實,追求奢華,損害百姓,放縱私欲,擾亂大道,君子認為是恥辱。”

自己不正不能正人,自己正就能正人。太宗既然能夠嚴格要求自己,他就能夠嚴格要求別人。太宗要求群臣都當正直清廉的正臣,以便監督和約束他,輔佐他治國,君臣之間也應當互相監督和約束。

貞觀元年,太宗對侍臣們說:“正直的國君任用了奸邪的臣子,不能使國家達到治平;忠正的臣子侍奉邪惡的國君,也不能使國家達到治平;隻有正直之君遇到忠正之臣,如同魚得水,這樣天下就可安定。”

為了使官吏能夠保持清廉,太宗除加強道德教育外,還實行了厚祿養廉的政策。貞觀八年,中書舍人高季輔上書說:“外官卑品,俸祿不高,身受饑寒,難保清白。如今倉庫逐漸充實,應當酌情給以優厚待遇,然後再要求他們不貪贓,嚴厲監督和禁止。”太宗采納了。這裏說的是低級官員,至於中高級官員,俸祿是很高的。

□嚴懲貪官,絕不姑息

太宗對貪汙、受賄、瀆職等腐敗現象深惡痛絕,嚴厲禁止,從重處罰,即使是皇親國戚也決不留情,嚴懲不貸。

太宗深恨官吏的貪汙穢濁行為,有接受錢財而違法行事的官吏,一定從嚴懲處,絕不赦免。不管在京城還是在外做官,隻要犯有貪贓罪的,都要奏明,根據其犯罪情節,以重法處治。由於這樣,官吏大多清廉謹慎。

河南道濮州刺史龐相壽,是個劣跡昭彰的貪官,遠近頗有臭名。後來受到了“追還解任”,即退賠撤職的處分。他通過書麵形式向唐太宗求情,陳述自己原來是秦王府的故舊,希望得到諒宥寬恕。太宗深表同情,派人轉告說:“卿拿不屬於自己的物品,隻是因為貧窮,賜你一百匹絹,仍然立即赴任,不要再犯罪了。”這裏,太宗有點徇情枉法的味道。以“貧”而“貪”,不過是為其開脫罪責的遁辭罷了。魏徵知道後,立即進諫,指出:“以故舊私情而枉法是不對的。對於貪汙分子原諒賜物,還允許繼續當官,無助於他棄舊圖新,翻惡為善。況且,昔日的秦王幕府,舊人眾多,倘若個個都‘仗恩私足’,這怎能不叫‘善者’懼怕呢?”太宗聽了,“欣然納之”,就把龐相壽找來談話,說:“如今天子為四海做主,不可偏於一府恩澤,如果重新任用你,別人有意見,一定會使為善的人都不用心了。”太宗總算壓抑了自己的“私意”,而那個貪官隻得“默默流淚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