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賈誼在史冊上,為什麼又會享有那麼高的聲譽呢?首先是因為後世文人對他個人的同情。如李商隱,他自己也失意潦倒,難免就借賈誼這杯酒,澆自己的塊壘。更重要的原因,是因為漢武帝以後的中國社會,乃是儒家思想的一統天下,對於賈誼這位早期的儒家思想鼓吹者,需要有所拔高。
二、驚馬案件與張釋之的奇妙判決
賈誼的老家洛陽之南有一個南陽,南陽有個張釋之,如果以今天的行政劃分來看,也是河南人,算是老鄉。
張釋之的仕途一開始很不順,他在騎郎(騎兵禁衛官)這個位子上一坐就是十年,毫無升遷的希望,本想回家種地算了,得了袁盎的推薦,慢慢得以接近皇帝身邊,得了個公車司馬令的職務。這公車司馬令是個什麼職位?當時的公家,不就是皇家麼。皇宮南麵有一扇門,叫司馬門。這個公車司馬令,就負責看守這扇門,巡視周邊環境治安是否良好,有百姓來上訪、告禦狀的,以及四方貢獻、被征召者,都給接待一下,該上報的上報,不該上報的就給擋回去。有人說,這不就是一傳達室嗎?也可以這麼理解,不過前頭得加“皇家”二字,有了這兩字就不一樣,他有權力,有時候還挺大的。
譬如說有一次,漢文帝的太子劉啟和梁王同乘了一輛馬車,進宮朝見皇帝,打司馬們這裏過。按規矩,無論皇親國戚,經過這司馬門,都要下車。可這兩個年輕人,一個是當今太子、未來的皇帝,一個君臨一國的諸侯王,自己也覺得身份特殊,所以就大模大樣地闖了進去!這要擱別人,也就算了。可這位張釋之不依不饒,追上去就給二位攔住了,不許走,你們得下車!這還不算,回到辦公室就寫了一份奏章,彈劾太子劉啟和梁王。這件事情,一直驚動到皇太後那裏,最後太後下了道特赦令,寬恕太子的愚蠢行為,這才罷休。
要說張釋之該倒黴了,漢文帝該不高興了,恰恰相反,皇帝和太後都一致認為這老張很不錯,是個恪守規矩、剛直不阿的人,這一類型的人,往往在官場上吃不開,但是在漢文帝這裏當寶貝,先是提拔為中大夫,後來又任命為中郎將。
漢文帝前元三年,公元前177年,農曆甲子,鼠年。
當時的老張,已經是漢帝國的廷尉,相當於今天的司法部長。實話實說,這個官不好當,為什麼這麼說,因為法官是要依法行事的,各個國家、各個朝代,都不會忘記製定光明正大的法規律令,一條條地寫在那裏,可是真的遇到事情,能不能按照法律來辦,這個,就難了!一方麵,阻力來自下麵,中國人講究個情理,這情在理之前,親朋故友,說情的、送禮的、要挾的,都有。更致命的是來自上頭的壓力,一旦遇到皇帝的意思與法律的條文相左,你是嚴守法律公義呢,還是曲解法律迎合上意?你的選擇倒在其次,要害是皇帝給不給你守法的權力。你嚴守法律,行,皇帝可以罷免了你,甚至流放、殺了你,換個人做法官,你完了,法律的公正也完了!
這一年,發生了所謂“驚馬事件”。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漢文帝從中渭橋上經過,忽然有一人從橋下跑過,驚了皇帝禦車的馬,幸虧皇帝的車夫反應迅速,立刻采取應急措施,及時控製住馬車,這才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這人驚了馬,這馬也驚了人,那人知道自己闖下彌天大禍,趕緊撒開腿就跑,一幫禦林軍就在後頭這個追,好不容易才把他給逮捕,送到廷尉老張那裏處置。
老張說:“按律令,天子出行,你應該回避。但是你沒有及時回避,所以這是犯蹕之罪,很嚴重。”
老張的判決是:“罰金!”
“罰金!?”這下子連好脾氣的漢文帝也發怒了,幸虧這馬溫和,要是換成脾氣暴躁點的馬,這麼一受驚,馬車還不得翻了,這一翻車,朕還能好得了麼?你居然隻判罰金?
張釋之解釋說:“法律可不是針對一個人的,天下之人,人人都應該遵守。如果隨便地加重,那法律還有什麼威信可言?當時皇帝要是立刻把他處死了,我老張也沒辦法。可是現在既然送到我這裏審理,我這裏可是廷尉,天下公平道義所在,如果連我都做不到公正,老百姓還有什麼盼頭呢?陛下您自己琢磨琢磨。”
道理講得很清楚,可聽不聽可就是人皇帝的事了!要是皇帝,一瞪龍眼,一聲龍喝,這老張十有八九小者丟烏紗,大者丟腦袋。
漢文帝最後還是冷靜了下來,還說了這麼一句話:“當廷尉的,不就應該這個樣子嗎?”顯然,這是在誇讚老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