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相聲的譜係(1 / 1)

相聲是中國曲藝的一個種類,也是中國曲藝中影響最大,最受聽眾歡迎的種類。它具有戲劇特征和幽默品格,產生了獨特的審美藝術效果。

在中國民間藝術的曆史上,類似相聲表演,以對話的幽默與機智取勝的人和事十分常見。早在漢代,司馬遷《史記·滑稽列傳》中就談到幾個“優人”講滑稽笑話的事。“優人”在春秋時期已經出現,他們擅長以幽默的方式進行講唱。從漢代末期興起並盛行於唐代的參軍戲,主要由兩個人表演滑稽的對話或者做滑稽的動作,引人發笑,類似於今天的相聲。相聲真正作為一種獨立的表演形式,大約是在清代鹹豐年間(1851~1861年)。最早的相聲藝人有朱紹文、阿彥濤和沈春和等,他們形成了早期相聲的三大門派。清末民初以來,相聲的表演技巧逐漸完善,也出現了很多的代表性藝人。如清末由裕德隆、焦德海、周德山、盧德俊等“德”字輩藝人組成的人稱“相聲八德”的群體,民國年間的李德、張壽臣等以及新中國成立以後出現的侯寶林、馬三立、馬季等人都以各自優秀的表演得到相聲藝術界諸位同仁和普通民眾的高度評價。

相聲的表演分為單口相聲、對口相聲和群口相聲三種形式,其中,以對口相聲最為普遍。“單口相聲”是早期的相聲表演形式,主要由一個人說演,講一些小笑話或者幽默故事等;“對口相聲”是後來出現的兩人合作表演的相聲,其中一人為甲方,稱為“逗哏”,另一人為乙方,成為“捧哏”。根據對口相聲的題材內容不同,又可分為“一頭沉”,即甲方主說,乙方附和的節目;“子母哏”,甲乙雙方爭辯、討論的節目;“柳活”,模仿唱歌唱戲等內容為主的節目;而“貫口活”則是以誦說或韻誦表演為主的節目。“群口相聲”是三個或三個以上的多人的表演形式,說演是一人為逗哏,多人為捧哏。

相聲是北京的地方曲種,語言以普通話為主,也有以各地方言進行說演的,富有濃厚的生活氣息,幽默詼諧,讓人感到親切、風趣、生動活潑。相聲的表演手段為“說、學、逗、唱”,這也是相聲的基本技巧。說,要求演員吐字清晰、口齒伶俐;學,指善於模仿各種人、事物,甚至動物的動作和聲音;逗,擅長製造笑料,引人發笑;唱,能學唱各種戲曲唱腔和流行曲調。同時,在表演的過程中,為達到逗樂的目的,還要善於“抖包袱”,“包袱”需要經過反複的鋪墊,通過幽默或者諷刺的手法,突然展現出來,似是無意,又是有意,增強了節目的效果,突出了節目的主題。好的“包袱”能夠寓莊於諧,既能在當時令人笑得淋漓酣暢,也能在過後耐人尋味,啟迪觀眾。

相聲的結構有墊話、正活和攢底三個部分。“墊話”相當於文章的引言,是每段相聲的開場白,用於製造氣氛以利於演員們轉入正題,而且由於演員條件、表演風格或者演出時間、地點等的不同,演員會根據需要適當地對“墊話”稍作取舍改動;“正活”是相聲的正文,也是相聲的主要部分,在這一部分中,要明確表達相聲的主題,恰當地安排好故事情節;“攢底”即相聲的結尾部分,有時隻是相聲中的最後一句台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