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那戶籍的事兒(1 / 2)

春雄兩代得到平和醫生的打救,很是感激,於是總希望能回報平和醫生一下。

可平和這個人就是特別得很,春雄有的是錢,常要給他酬謝重金,也要給他厚重的禮物,可他就是不肯受領,而且他卻說:“春雄老板,你有的我會有,我要的不是這個。我們是朋友,就不應講究這些。”

這樣一說,真使春雄更加欽敬他了。可是總沒有尋找一個機會為平和醫生服務的,所以,他的心很是內疚。

春雄想的終於有一天可實現了,平和醫生真的有一事請他幫個忙。這也不是大事兒,可這事在平和醫生說來可就難了。

那是一件什麼的事情?讓我慢慢說來。原來,此事因平和的妹夫而起,平和的妹夫叫明軍,是因為他的妻子,也就是平和的妹妹的身份證而起。

所謂身份證,也就是國家每一個人所在位置所有行為的總標誌,這個東西很是重要的。每人都常要使用,用的太普遍了。

這個東西是從一使用開始,一般情況下是不能更改,而有的要改的話,必得公安部門的戶籍登記機關核對身份才可更變的。可是往往就是因為開始時不留心,一些人就會出錯。隻是後來發現也就麻煩事來了。

這個明軍的妻子也就是出現這個情況。他的身份證,起初放在家裏不用,怎知她偶然一事,要使用時,卻發現不少的問題。

原來,她的年紀不對,名字也不對上戶籍上的。這就出現了一人幾種身份的情況了。也就是那年齡,身份證寫的是三十五歲,而戶籍上寫的是三十歲,實際卻是三十三歲。這是年紀上的差別。

再有就是名字上的差錯了,她實名叫柳花,可人家就喚她做楊妹,而身份證上就寫上楊妹這個字了。這如何是好?

自然此事得他的夫去打理,去把它更正過來。可這個說來是易事,做起來就難。於是明軍就到公安部門的戶籍窗口辦理更改事宜,可是這個看來是不難的事情,可實際就難得很。

明軍一問服務員,她卻說:“這個嗎?我這裏辦不得的,這人是個女的,她是外處嫁過來的,這必得在原地出了證明,那證明必得公安部門出的,拿到我這裏來時,我才有個根椐,給你上送高級部門辦理。 ”

這樣一說,明軍就以為他是好意,真的是如此可做到的。

於是就回到妻子的原來生長的村莊找那個村長。村長很是個實在的人,人也好,說有此事,就給明軍出了一條證明,要求他去上一級的機構部門蓋上章,才送本公安處審批,在那處出上證明了。

明軍照村長的說話做到了。怎知下級部門都可以做得到的,隻是到了公安部門,那管戶籍的卻說:“你要變更名字,變更年齡嗎?這一條證明沒法證明她的身份,村子雖出了證明,也證明不了事實的。

因為現在的人,村子裏的人與其好關係,胡亂給出一張的。所以這個證明不了身份。”明軍問他說:“我妻是村長村子裏的人,村長不證明了身份,那誰可證明?”可對方就是不同意,也不說如何才證明得了。

明軍無奈,就想:這個人是要送禮給他方可辦理了。可是,他哪會有熟人認識他?這樣無奈的情況下,他就與那個服務員公開論理了。

明軍說話高聲,他人高大,低不了聲說話的,他說:“你們是什麼理啊,我妻的身份證錯了,改正應是正常的事兒。

錯了改不是很正常嗎?那個沒有錯的啊。再說這個錯當初還不知是你們弄錯沒有,如果是的話,就是你們自已錯也要更正的。身份一錯,到她的本村找人作證,這個理誰不知呢?

可幹嗎村長和他們的上一級領導出了證明過來,你們就是不認呢?豈有這樣的一個道理?大家可以評說一下。”明軍當時看到周圍有不少的人,所以就麵向大家說。可是怎麼他這樣一說,可把那個服務員惹惱了。

這個是個男子,他人是高瘦的個兒,眼眉是橫著的,他可來了火,就說明軍是鬧了公堂,就要叫人把他給製服。明軍見勢可怕,他隻好忍氣吞聲,他無奈之下隻好回家來了。

以後這裏托人那裏托人去求情,可那個家夥了哪裏還肯把明軍的事給辦理了?他就說,明軍不明事理,在公堂裏鬧了他,於是也就怎也求也不同意辦理了。明軍無奈之下隻得和他的妻兄平和說了。

平和起初不當回事兒,他因為在本地認識了不少的人。他是個醫生嘛,也是個風水師,不少人都找他,有求治病的,有求去看風水的,所以很多的人都認識,政法的人也認識不少啊。

聽妹夫說如此的事,他心裏想:這個有何難?隻要他向那個公安部們的領導一說,還不是輕而易舉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