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凶獸耳,出於漠,伏於林,狡莫變,噬血性。人們對狼的認識似乎就是如此,狡詐,噬血,吃人,對於狼,人們似乎天生的本能感到害怕,感到恐懼,父母的言傳身教,老師的耳提麵命,狼是危險的不可靠近的恐怖生物。
在這大漠荒野上,狼群可謂無冕之王,他們團結,聰慧,勇敢卻又律己,所到之處百獸莫敢不從。“嗷……嗚嗚………….嗷.嗚嗚………”一聲聲狼嘯震懾四方。
“嗬嗬嗬,老三,你又調皮了..不要鬧了..”清脆活潑的笑語出現在大漠狼群裏,一聽可能讓人覺得天方夜譚不敢想象,可現實卻是一位身穿獸皮衣服的少年,周圍圍著四五隻狼幼崽,手中還抱著一隻蒼灰色的狼崽,狼崽正用酒紅的小舌頭舔著林雲的臉頰,癢的林雲咯咯直笑,毫無脾氣。
此時林雲已在狼群裏呆了一個月,從初始的茫然無措,到熟悉接納,到現在的和睦融洽,林雲在這一個月裏漸漸地已把自己當成了狼群裏的一員,與狼為伍,與狼臥抱同睡食飲共行。
初始林雲還會覺得害怕,可是看見母狼一而再再而三的小心翼翼的喂他,慈祥的樣子讓他無法拒絕,從此他對於狼群再沒有俱意,其他蒼狼也不會對他露出凶意。他安心的跟著狼群而行,一直向著太陽落山的西邊前行,一起捕獵一起遊戲,夕陽落下的晚霞照在風沙的大漠上,紅豔似火,一身簡陋的獸衣,瘦弱的身子,揮舞著骨棒走在狼群中間的少年,前鞠後趕的喚著周邊的狼崽,“嗷…嗚嗚…..嗷…嗚嗚…”一聲悠揚縈長的琅嘯,有模有樣繪聲繪色,像號角一樣激起一片回蕩“嗷…嗚嗚…嗷…嗚嗚…………!”
一路上為了跟上狼群的腳步,林雲學會了很多,首先是奔跑,對於十二歲的林雲,曾經黃沙鎮上的“淘氣鬼”,奔跑本以為會很簡單的事情,可是林雲發現自己一開始就錯了,他一天不停地跑著也隻能遙遙的跟在狼後,每當狼群都已經開始休息,夜深的時候他才蹣跚來遲,累的趴到在地,這時母狼都會默默地走到他身邊,嘴裏叼著肉,付著肚子躺在林雲身邊。林雲自然熟練的喝完狼奶拿起肉,跑到一邊拾木取火烤肉。烤完的時候他的身邊會莫名的冒出幾個小腦袋,林雲也不會吝嗇手中的烤肉。對於狼群,母狼像個母親一樣默默地照顧著林雲,雄狼像父親一樣教導者林雲捕獵生存的本領,小狼崽則是林雲最好的傾訴對象和偶爾的玩伴。
十二歲的身體正是生長最快的時候,對於血氣澎湃的孤單少年,林雲每天都有著自己的目標。從最開始的跟上狼群的三分之一速度,到二分之一,到完全跟上,林雲就像個追著沙的風,不停地跟在狼群後麵,他隻要不停地直線沿著狼的腳印奔跑,不要讓狼群離開自己的視線,而狼群則像自顧自的沙流,有著自己的目的,有著自己的規律,一路上他們捕獵,孕育,教子一路向前。
三個月內,林雲長高了五公分,羸弱的身子變得精煉,尤其是一雙腿,精瘦幹練的立在那裏,像鋼鐵一般,小腿上結實的肌肉在黝黑的皮膚下,不難想象他有著怎樣的爆發力。三個月,在耐力上林雲已經可以跟的上狼群,即使一整天不停地跑著也可以臉不紅氣不喘,這是他以後捕獵,逃命的最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