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做過一個夢,夢裏隻有我一個人,滿世界的死寂;頭頂的太陽就差那麼一點點,就要壓下來了,無比炙熱,它在咆哮著,向這個世界,這個隻有我的世界,宣誓著它的主權。
我逃啊逃,多麼希望腳下能開出一朵朵鮮花,我能一步步的朝著遠方行進,能夠載著所有的夢一路向前,能夠給自己一個交代,多麼希望自己不要死。
隻是,前方沒有路,你速度在這麼快,也沒有頭頂太陽,落下的速度快。
是的,此時此刻的我就是這種感覺,生無可戀。
我們步步向前,我們被埋沒在這座城。
良唯盯著我看了許久,然後噗嗤一聲笑了出來:“許初,你真是幼稚,從我認識你開始,就一直覺得你很幼稚。”
是嗎?我很幼稚嗎?
“有些東西,一旦做了就是做了,這個世界成王敗寇,勝者為王,我都已經跨出了那一步了,我還考慮這些幹嘛?鄭瘋算什麼?他有那所酒店值錢嗎?”
這不是我認識的良唯,我在心裏告訴我自己,良唯不是這樣的,我認識的良唯不可能會這樣的。
“所以,錢就能超越一切落?”
“當然。”
這是良唯的回答。
堅定。
義無反顧的回答。
“很好,很好。”我不住的點著頭:“你知道不,當我知道這件事情的真相的時候,我第一時間想的是你良唯,我以為你有苦衷,沒關係啊,不就是一個店麼,作為兄弟,這些我拿得出手。我想啊,良唯你肯定是有苦衷的,可是沒想到啊,真是沒想到。”
良唯盯著我也跟著笑了起來。
我們在所有人的注視下,就像兩個神經病一樣,互相嘲笑著對方。
“良唯,你有沒有想過,如果你不這麼做的話,鄭瘋現在還和遊婉兒好好的。他們兩個人根本就不會分開。良唯、、、”我朝著良唯靠近了一點。
“你有聽過一句話嗎?”
良唯的嘴張的很開,像極了吸血鬼,我們都是他的食物。
“人在做,天在看。”
我說了六個字,良唯很認真的在聽,他的嘴角微微抖動了一下。
“從你回來的那天起,我就有種感覺,感覺你已經不是你了,說不清楚,但是就是很明顯,這種感覺。”
“直到現在,我才明白,我們之間到底是哪裏不同了。錢,是個好東西,但是錢也有很多東西買不來,比如我,還有鄭瘋。真的,你再多錢也買不來了。”
有些無力,有些傷悲。
我承認這個世界,有錢你能幹許多事情,錢能決定你的地位,錢能決定很多很多東西。
女孩子的化妝品,新出的蘋果手機,環球旅行,高檔餐廳,這些都需要錢。可是有時候,我真的很討厭這些,所以這就是良唯說我幼稚的原因,有人以物質為主,有人以情懷過活。
清風為酒,白露為粥,打燈走馬闖天涯。
這是江湖,而我們活在當下。
過往現實。
我沒有和良唯繼續討論下去,已經沒有必要了,道不同,不相為謀。
良唯走的時候說了一句話,他說許初,我良唯對不起鄭瘋,但是起碼對得起你。
我沒有問這句話到底是什麼意思,他便離開了,剩下的還有四瓶酒沒有喝完,他的車已經消失在了我視線之中。
我永遠記得當時良唯的那種表情,就像兒時的橡皮擦,被人搶了的感覺。
風裏有烈酒,我們醉過了頭。
燒烤攤老板過來給我加了兩個菜,說是免費的,我笑嗬嗬的遞了一支煙過去,和他幹了一杯酒。
燒烤攤老板拍了拍我的肩膀說,這世上總有很多很多無奈的事情,每個人的思想都不同,活在當下吧。
我點了點頭,沒有說話。
活在當下!
真的是活在了錢的褲襠下。
後來的後來,我很少在見到良唯,隻是聽說他過的很好。鄭瘋評價良唯說,能活在襠下的人,運氣一定不會太差。
我說這句話怎麼這麼熟悉、
鄭瘋眯著眼睛,盯著我,因為愛笑的女孩子,運氣都不會太差啊。
我瞪了一眼鄭瘋。
混蛋。
誰又曾路過你的世界,你又曾停泊誰的港灣了?良唯,我的大學同學,認識八年,最後竟以這樣的結局告別。
我們沒有說再見,隻是往後一定不會再怎麼見了吧。
生命有時候真的很奇怪,那些說陪你到最後的人,往往是說不見就不見了,那些往往沒和你許下承諾的人,卻一直在你的生命中逗留。
我有問過鄭瘋,說你恨沒恨過良唯。
鄭瘋反問我,你了。
我沒有想,就連一瞬間的發呆都沒有,我搖了搖頭,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