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時期的王陵基本繼承了高麗末期恭湣王陵的形製,但細節之處略有變化,主要表現在封土的北、東、西三側增加了折線型的陵牆;丁字閣被移動到陵域的中軸線上;神道的石像生中增加了石馬。一般而言,朝鮮王陵的基本配置如下:陵域南北向的中軸線上依次配置紅箭門、丁字閣、長明燈、石供桌、封土。雖然不同時期建造的各陵在具體配置上略有差異,但中軸線上的配置基本不變。陵域以紅箭門為入口標誌,其後為參道,在地形允許的陵中還在紅箭門之後、參道之南設有稱為“禁川”的河溝,其上架禁川橋,橋之北端連接參道。參道地麵分為兩部分,略有高差,西高東低,西供亡靈、東供人行。參道的盡端(北端)即為丁字閣。朝鮮時期規定,僅陵或園能設丁字閣。丁字閣的形製一如高隨時代,一般麵闊3間、進深1·2間,懸山屋頂,內供牌位。在東、西設置台階,祭祀時有關人員東上、西下。丁字閣之東北設碑閣,內立陵碑。碑閣均為單層1開間的歇山頂小亭;丁字閣東南向設“守仆房”,作為準備祭物之用;有的陵還在丁字閣西南設水剌房,類似於中國之宰牲亭。丁字閣之後為神道,長度略與參道相等,很短,延伸到第一台地為止。神道盡端的陵域分為3個台地,在第一台地正中配置長明燈,兩側設文人石、武人石各一對及石馬各兩對。由於朝鮮以儒學治國,重視文治、忌憚武人奪權,因此文人石要高於武人石。向上到了高度的重視和發展。就王室陵墓而言,其基本形製主要是在高麗末期王陵的基礎上略加變化,但是相關規製、禮儀進一步程式化,增加了相當多的禮製內涵,尤其是參考中國的相關製度頒布了朝鮮王朝的《國朝五禮儀》《經國大典》《國朝喪禮補編》等一係列的禮儀製度,對陵墓的規模、形的第二台地正中設石供桌,兩側配置“望柱石”。最高處的台地則為封土,封土底部圍以護石,再設一圈石欄杆,欄杆之外為環封土放射狀排列的石虎、石羊群。封土的東、西、北三麵設有折線型的石砌矮牆(稱為曲牆)以為風水之屏蔽。在陵域之外,設有一處守衛王陵的齋室,守陵者的官職僅為從九品。王陵往往還指定附近某寺作為“願刹”,如李成桂之健元陵的願刹為開京寺(現已湮沒無跡);定陵為興川寺、英陵為神勒寺等。
朝鮮初期國王與王妃並不合葬,封土雖設在同一陵域內,但距離較遠;後來王與王妃的封土之間距離逐漸縮小,形成雙陵並立的製度。再至世宗的英陵開始,采用單一封土的合葬形式,但內部仍設兩個墓室,男尊女卑的觀念反映得非常強烈。
整理朝鮮王朝的《國朝五禮儀》《經國大典》《國朝喪禮補編》等規範以及各陵營造時所留下的《營造儀軌》,將其與中國明清園寢規模相比較的結果,略述於下。
5.8.1陵域規模
《大明會典》卷203,山陵:“永樂八年(1410)定。親王墳塋……周圍牆二百九十丈”。明正統十三年(1448)又定:“親王墳塋、地五十畝、房十五間。郡王地三十畝、房九間。郡王之子地二十道(敬陵)
朝鮮方麵,朝鮮《太宗實錄》太宗6年11月丁巳條載:謹按曆代陵室步數,後漢光武原陵山方三百二十三步,減半百六十一步,則四麵各八十步。今朝先代諸山陵陵室步數,乞依原陵之例,四方各一百六十一步。”朝鮮太宗時按“後漢光武原陵”規模減半來定朝鮮諸陵規模不過是一種托詞,而且就算按此計算,陵域周約一百六十一步,約合百丈,略與清代親王墳等級相當。事實上,從朝鮮各陵營造時留下的各《營造儀軌》來看,由於國力、時局、風水、用地條件的限製,朝鮮諸陵的陵域周長,均小於“百丈”,也就是說,均不過明、清親王之製。
5.8.2封土規模
《明會要》載,洪武二十九年定“公侯……墳高二丈、圍牆高一丈。一品……墳高一丈八尺、圍牆高九尺。二品……墳高一丈六尺、圍牆高八尺……”而朝鮮各王陵的封土規模遠不及明代公侯。如,《朝鮮實錄·世宗實錄》庚申條載朝鮮“山陵製度”雲:“陵高十三尺七寸。”《朝鮮實錄·世宗實錄》卷113,世宗二十八年(1446,明正統11年)7月19日(乙酉)載“陵室製度”雲:“陵高十二尺五寸。”朝鮮《國朝五禮儀·凶禮儀式·治葬》亦雲:“陵高從滿石而上十二尺五寸。”從上述文獻可知,朝鮮王陵封土一般高在十三尺上下。這些王陵本身規模就不大,封土自然不會太高,但小於明代公侯、親王園寢規製,除了禮製上的考慮,更多的可能是沿襲高麗王陵的形製、而且多方麵的因素不允許建造大規模陵園的原因。《朝鮮實錄·英祖實錄》卷60,英祖二十年(1744,清乾隆九年)8月11日載,英祖訓導臣下說:“於懿陵雖仿庚子製度,安知此後歲月寖久,不無漸高漸大之弊?此後嗣王所重之心,先於繼述,亦豈無高大之弊耶?籲!果若此也,是薄於前而厚於後也,中夜興思,不覺瞿然。不可不因此時而永為定製。噫!人子報本之道,永久為先,豈在於一時觀美乎?此後園陵製度,像設規模一遵此製無加尺寸,而他日為子孫者,意過尊崇,不遵此式,是豈孝乎?予又因此而有下教者。昔年厚陵奉審之奏,已有覺悟者,今番諸陵奉審,亦有默量者。遊石及下磚石,猶非厚陵之製也,此後畝、房三間……”若按一般情況將麵積換算為周長,則明正統十三年定親王墳塋周長在220·250丈左右;郡王墳塋周長在170·190丈左右。清代的情況,如《欽定大清會典事例》載,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定“親王墳園周百丈,親王世子、郡王八十丈……”雖然明、清王公貴族墳塋的具體規模曆代有所變化,但親王墓園周長應當都在百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