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朝鮮半島古代木構建築(4)(1 / 3)

按《營造法式》所載的相關規定,可整理出建築麵闊與進深的比例關係,稍舉數例如;高麗時代木構建築遺存的麵闊與進深之比,整理。綜合表可以看出,極樂殿、無量壽殿、修德寺大雄殿的平麵比例,比較符合《營造法式》類似建築的比例。這種類似還暗示了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高麗時代的木造建築中存在一定的用材製度(見下文),以及所謂的“柱心包係”建築與後世的“多包係”建築不同的構架概念。柱心包係建築的形式與技術來源主要是中國唐代的建築,而且主要是在平原地帶發展成熟,比較嚴格地遵循了唐代建築的手法;因此高麗時期留存的這幾座建築,比較符合《營造法式》的常例。而此後的多包係建築在朝鮮半島興盛發展之時,萌芽於高麗時代的山地建築特色已經逐漸得到了強化,為了適應山地建造的要求,進深往往受到限製,使得“多包係”建築平麵的長寬比,普遍要較中國為大,基本上在9.5:1至1.5:1之間,這也是多包係木構建築形象上的重要特點之一。另一個與之相關並值得探討的現象,是極樂殿、修德寺大雄殿等高麗時代遺構的平麵比例,雖然與《營造法式》歇山頂或廡殿頂建築類似,但卻使用了懸山屋頂,說明時至這些建築建造的高麗晚期,山地建築的特點已經對主要在平原地帶發展起來的“柱心包”建築產生了影響。從整體上看,朝鮮半島建築中使用最普遍的是懸山屋頂,其原因也許是懸山屋頂比較適合麵闊大、進深小的建築,意即更適合朝鮮半島多山的地形。對懸山屋頂的普遍使用、重簷建築的少見等,也導致了朝鮮半島木構建築的屋頂等級劃分方式與中國有了一定的差異。

9.2.1.3開間之間的關係

直到唐代前期,中國木結構建築當心間間廣最大的這一做法仍未固定,如大明宮含元殿,除梢間外,間廣均為5.29m;五台山南禪寺大殿正麵三間間廣、佛光寺大殿當心間與左右三開間間廣均同。而宋代以來,當心間間廣最大,其餘各間依次遞減的做法已成為普遍。而朝鮮半島直到高麗後期,從現存的建築來看,各間間廣仍不規則,如鳳停寺極樂殿中,各間間廣已然區分,當心間與次間間廣之比約為1.2:1(4333mm:3666mm),比較接近《營造法式》的描述;而無量壽殿則與佛光寺大殿相類,即中央三間的間廣相等,僅梢間減小;修德寺大殿比較特殊,當心間的間廣反而比兩側開間小。這些情況說明,當時的營造形製還未定型。

從高麗時代遺留下來的極樂殿、無量壽殿、修德寺大雄殿等的開間情況來看,這些建築的開間方式與中國並無特別的差異。但在進入朝鮮時代以後,朝鮮半島特色的開間方式逐漸出現,而且開間的名稱也變得與中國不同,如當心間稱禦間、次間稱夾間、梢間稱退間。此外,還出現了如下一些特殊的開間方式。

1.單開間:朝鮮時期的建築中,單開間的建築並不算罕見,如神勒寺祖師堂、觀龍寺藥師殿、雙峰寺大雄殿、鬆廣寺藥師殿等。這樣的單開間建築在中國和日本都比較少見(亭閣等不計),而朝鮮半島相對較多,推測是因為對建築規模的要求不同、建造時的財力物力的限製所致。

2.多開間:朝鮮半島木構建築中與單開間相反的一個特點是多開間建築。最極端的例子如漢城宗廟的正殿,總麵闊達19間,進深不過3間。當然,其形成原因比較特殊,是隨著過世國王數目的增加而不斷擴建的結果。其他重要的例子如陝川海印寺藏經板庫(15間)等。而《營造法式》所提及的最大開間數為11間,紫禁城太和殿、長陵棱恩殿這樣等級的建築也不過此數。而朝鮮半島上無論是統一新羅的“家舍規製”還是朝鮮時代的等級規定,因平麵比例的特殊性,都難以對單體建築的開間進行限製,隻能限製建築群的總間數,因此單體建築的開間數量並未被賦予特殊的意義,如成佛寺應真殿(7開間)、銀海寺居祖庵靈山殿(7開間),開間數雖然多,但它們都非正殿或主要建築。從這些現象可以看出,朝鮮時期的木構建築,並不以開間數作為建築等級的重要體現因素。推測其原因,可能與山地地形和建築構架的構成方式有關。

3.偶數開間:對追求嚴整對稱秩序的中國建築而言,偶數開間的建築是比較少見的。而朝鮮半島上的例子則不鮮見,如鬆廣寺應真殿、昌德宮演慶堂、崇文堂;景福宮修政殿;陶山書院典教堂等,也有如南原廣寒樓那樣非左右對稱的建築。金東賢曾對韓國留存至今的主要建築的開間數進行過統計,其統計結果是,偶數間的建築以四開間居多,多用於王宮寢殿和寺刹僧寮。

9.2.2構架係統

9.2.2.1朝鮮半島木構架的類型

中國古代木構建築的構架類型,一般分為穿鬥式、抬梁式(或稱疊梁式、架梁式)和井幹式三大類,此外還存在少量的類型如三角架、懸臂木橋式、縱架等。這其中,官式建築和北方民居中采用最廣的是抬梁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