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江南
張中
一、何處是江南
魂兮歸來,哀江南。
——《楚辭·招魂》
暮春三月晴,維揚吳楚城。
——劉希夷《江南曲八首》
正是江南好風景,落花時節又逢君。
——杜甫《江南逢李龜年》
慈孝天下無雙裏,錦繡江南第一鄉。
——愛新覺羅·弘曆(乾隆)為徽州歙縣棠樾村題聯以上這些“江南”,《楚辭》寫的是現今湖北江陵,位於長江北岸;劉希夷寫的是江蘇揚州,也位於長江北岸;杜甫寫的是四川,位於長江中上遊;乾隆寫的是安徽徽州,位於長江下遊。
究竟何處是江南?
美國學者高彥頤(Dorothy Ko)在《閨塾師——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一書中說:“它與其說是一個有著明確界限的地理區域,不如說是一種經濟生產消費模式和一種文化特性。”“較之地理、行政和經濟概念,作為文化區域的江南更難界定。因為江南是一個特定的名字,是一種流行的詩意暗示、想象出的豐富形象……”(江蘇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22-23頁)
的確,理解“江南”常常成為一個難題。
1.“江南”與“南”
先秦時期,“江南”一詞,主要指楚國郢都“江旁”並不很大的一片地方。
秦漢以後,楚國滅亡,全國統一,北方關中地區成為全國政治文化中心,“河”(黃河)的地位居於“江”(長江)之上。於是,出現了以“河”作為基準的河東、河西、河南、河北等專用名詞,各自專指一個疆域比較確定的地區。此後,長江成為全國一大界線。以北方人的眼光看,長江以南大片地區均可泛稱為江南。“江南”的含義,因此變得有些模糊。有些時候,“江”“南”二字連用,是指“江南”,即“江”之南,並非專指某一地區。
六朝時期,都城建康(今南京)成為政治中心。於是,作為專用名詞的“江南”,其含義,也隨之發生變化,從專指以先秦時期楚國都城郢(今湖北江陵)為中心的“江旁”,轉移為專指以六朝都城建康(今南京)為中心的“江旁”。自此之後,“江南”所指,由荊(荊州)及揚(揚州),由長江中遊轉為長江下遊。梁昭明太子蕭統在《詠同心蓮詩》中,寫到“江南采蓮處”。丘遲在《與陳伯之書》中,寫了曆來為人傳誦的名句:“暮春三月,江南草長,雜花生樹,群鶯亂飛。”……從此以後,許多時候,“江南”一詞,在人們的心目中就不再是指長江中遊,而是指長江下遊了。並且,它染上了濃重的文化色彩,被賦予了新的性格。它的文學形象,也從《楚辭》的悲憤、熱烈、濃豔、辛辣,變為吳歌越吟的平和、柔婉、明豔、秀麗,有點兒甜。這已很接近今日人們心目中的江南形象了。
2.江南道·江南路·江南省·江南縣
隨著政治、文化中心的北移,“江南”的概念再度發生變化。
唐貞觀元年(公元627年),全國依山川形勢分為十道,“江南”為十道之一,東臨海,西至蜀,南及嶺,北帶江,轄境相當於現今浙江、福建、江西、湖南等省及江蘇、安徽長江以南,湖北,四川長江以南部分縣市和貴州東北部地區。直到這時,“江南”這個詞語才在東漢王莽設立“江南縣”之後,又一次以國家地區建製的身份,出現在社會生活中。“江南道”,作為一個行政區,有明確、固定的轄區和邊界,猶如今日的某某“省”。它不再是一個模糊的概念。“江南”在唐代所指甚廣,並不僅指今日江蘇、浙江二省。那時,天下僅分十“道”,每一個“道”的轄區都很大。“江南道”亦然。
宋至道三年(公元997年),全國分為十五路,其一為“江南”,治所在江寧(今江蘇省南京市),轄境相當於今江西全省,江蘇長江以南,鎮江、大茅山、長蕩湖一線以西和安徽長江以南部分,以及湖北陽新、通山等縣地。
清順治二年(1645年),沿用明製,將長城以南分為十五省,改明代南直隸為江南省,治所在江寧府(今江蘇省南京市),轄區相當於今江蘇、安徽兩省。康熙六年(1667年)分置為江蘇、安徽兩省,但此後官民各方習慣上仍合稱這兩省為江南。
由此可見,江南不是一個一成不變的地理名稱,唐時是“道”,宋時是“路”,清時是“省”,東漢末年還曾是“縣”。今人心目中的“江南”,與以上這些“道”、“路”、“省”、“縣”,並不完全相合。
3.江南的界定
不同時期,不同著作,對“江南地區”做了不同的界定。張劍光《唐五代江南工商業布局研究》,所論“江南”,“指唐代的浙東、浙西、宣歙三道”。周振鶴《釋江南》,指出“近代以來,江南指的是鎮江以東的江蘇南部及浙江北部地區,更加狹義的範圍,則僅指太湖流域”。錢杭、承載的《十七世紀江南社會生活》認為“大致上依明代和清初的行政區劃以及當時人們的習慣”,“涉及江蘇、浙江、安徽、江西、上海四省一市”。李伯重《多視角看江南經濟史》等書,認為“經濟史研究中的明清江南,應指蘇、鬆、常、鎮、寧、杭、嘉、湖八府及太倉州所構成的經濟區”,不包括今屬安徽省的宣、歙二府和浙江紹、甬二府。這些“界定”,都各有道理,都不為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