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熾光燈?”童鞋左看右看,除了天花板有一盞明亮的水晶吊燈,完全不明白我所指的熾光燈在何處。
“算了,”我揮手示意他別在意我的語病,也學他左右觀看了一番,“為什麼是你在,音子老師呢?還有你偷偷跑回來了,有沒有帶手信來見我!”
結果童鞋隻回答了我一句話。“小姨不在。”
“什麼!你居然敢騙我——”重點還是你敢不帶手信來見我,還敢用這麼拽的語氣,我想也沒想把爪子往他臉上捏,“看招——”
結果當然是我偷襲成功咯,不過抵不過敵人強大的光芒,隻好收手,鬱悶坐到旁邊。其實我也沒有太鬱悶沒有見到音子老師,或是沒有收到童鞋的手信呢,隻是,他回來的太突然,我有點不知道如何表達,我能說這是我害羞的表現嗎!哼哼!
“妍兒,雖然我沒有帶手信,但是我帶了這個——”童鞋說完,他從背後拿出一個白色的蛋糕盒,盒子印著的圖案正是甜甜屋的標誌。
“這是——”盒子還沒有打開,我就聞到了熟悉的味道那種甜甜的幸福的味道,它就是我最喜歡的焦糖奶油布丁(crèmebrl?ée——意思是“燒焦的奶油”)。還沒有吃到這個布丁,我馬上感受到那種奶香濃鬱悠長、口感細膩柔滑,入口瞬間的甜蜜充盈感覺。這樣的感覺就好不一個人呆在一個幹涸、寒冷的沙漠突然遇到綠洲,它滋潤你,並使人獲得柔軟溫和的幸福覺,讓人心頭的溫暖不斷蔓延。
不是我軍太無原則,是敵軍太狡猾啊。
所以我果斷投降了,收繳了敵人的甜品。
“妍兒,好吃嗎?”或是我像貓兒吃到喜歡的秋刀魚一樣幸福的臉容感染了童鞋,他也忍不住悄聲問道。
“嗯,當然啦!很好吃!”我連連點點頭附和。假設現在要有人抗議說不好吃,我馬上讓他見不得明天的太陽,就算是作者也一樣。
“嗯,你喜歡就好。”童鞋也十分滿意的點了點頭,那語氣好像是他在吃布丁,而我在旁觀的樣子。
“你吃過了?”我不禁疑惑問道。
他搖了搖頭,一臉微笑地看著我。
好吧,我很喜歡這種焦糖布丁,但我也不是小氣之人,忍痛割愛地給他一勺好了。
我用勺子挖了另一邊我沒有吃的部分,移到他麵前,示意他張口,“喏,你要嚐嚐嗎?”
我原以為他會回答我“好”或“不吃”,可他就愣愣看著勺子的布丁,什麼話也不說,這是什麼意思啊,是嫌棄它,還是怎麼滴。哼——早知道就不說出口了,我居然被嫌棄了。
正當我打算把勺子挪回來時,勺子被他一口咬住,接而布丁被消滅了。末了,他很享受地舔了舔嘴角,接而又向我露出剛剛那種無敵的微笑武器。
神父,我又錯了,我不該讓他吃一口的,他現在的眼神好像要把我的整個布丁全部抹殺的感覺。不行,我一定要轉移他的主意力,那就岔開話題好了。
“是不是覺得很好吃呢!”
“還可以!”他一臉若無其事地回答我。
哼,小樣的,還給我裝!
“你知道我為什麼那麼喜歡布丁嗎?”我一邊說著,一邊偷偷移動布丁,一定要離他盡可能遠一點,因為敵人的目光還是緊緊盯著它。“因為人生就像一場旅行,不必在乎目的地,在乎的,是沿途的風景,以及看風景的心情。暮暮朝朝又一載,每個人都是匆匆的行者。而在旅途的過程中,總會丟棄一些東西。例如,喜愛的東西。大人們說,這是成長,你必須要學會的舍棄。舍棄那些純真與懵懂,舍棄那些真誠與信任,因為這個社會逼著你帶著麵具像個小醜一樣生活。但我覺得大家好像把生活想象成了怪獸,把自己置於奧特曼的境地。”